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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长级、纪律部队及选定文职职系职系架构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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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今日(十月二十日)就(i)首长级;(ii)七支纪律部队;以及(iii)选定文职职系的职系架构检讨报告书作出决定。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在作出决定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了多项相关因素,其中包括三个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谘询委员会的建议;相关部门管理层和职方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广泛公众利益等因素。」

  扼要来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

(a)接纳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在其文职首长级职系架构检讨报告书所提出的建议,惟有关日后进行全面检讨的时间的建议须稍作调整;

(b)接纳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在其纪律部队职系架构检讨报告书所提出的建议,惟有关日后进行全面检讨的时间、警队的警长职级和其他纪律部队的相若职级的顶薪点的建议须稍作调整;

(c)接纳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在其兽医师职系和律政人员职系中非首长级职级的职系架构检讨报告书所提出的全部建议;

(d)待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批准,有关薪酬及增薪点的建议的生效日期应追溯至二○○九年四月一日。至於其他有关工作相关津贴及规定工作时数等的建议则会在完成所需的行政安排后,在一个未来的日期实施;以及

(e)待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批准,为下述被纳入三个职系架构检讨报告书的公务员计算其退休金福利作出一项特别安排∶在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退休/辞职/去世的人员,或在该段期间因公受伤/死亡而获额外退休金/受养人退休金的人员。

  发言人续说:「对进行全面检讨的时间稍作调整,目的是提供更大弹性,按实际需要和情况决定应否和何时就文职首长级和纪律部队进行全面检讨。对警长和其他相若职级的顶薪点稍作调整的目的,是确保这些职级的薪酬与其工作和职责相称,以及他们与下属职级在薪酬方面维持适当的距离。」

  「至於实施安排,目的是在受影响公务员的期望和广泛公众利益--当中包括审慎理财的原则--两者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当局将会在未来数周提呈有关的建议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作所需的批准。

  三个谘询委员会於去年十一月(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分别向行政长官提交职系架构检讨报告书。三个谘询委员会在进行职系架构检讨期间曾就有关的课题作出详细研究,并谘询有关部门管理层和职方的意见,当局对此表示谢意。公务员事务局於二○○八年十二月至二○○九年六月期间就三份职系架构检讨报告书的内容和建议向有关各方进行广泛谘询。



2009年10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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