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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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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再度委任方正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主席,任期为两年,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起至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止。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日(十月十六日)公布上述委任时说:「方先生带领证监会经历了环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挑战,并促进了证监会与内地有关机构的联系。我们热切期待方先生带领证监会继续向前迈进。」

  与此同时,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转授的权力,分别委任陈鉴林及李金鸿出任证监会非执行董事,任期两年,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陈鉴林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起担任证监会非执行董事。曾俊华说:「我们相信陈议员在新任期内,将继续就证监会的工作提供宝贵的意见」。

  李金鸿在法律界服务超过二十八年,现任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的香港、中国及越南办事处主席。李金鸿亦是香港医院管理局成员和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管治委员会主席。

  曾俊华说:「我们深信证监会的工作可受惠於李先生的法律专业知识及丰富的企业融资经验。」

  曾俊华亦赞扬行将在十一月卸任的非执行董事郑维志。他说:「郑先生於过去六年的任期内,一直致力协助提高证监会的管治、问责性和透明度。我们谨此向他衷心致谢,并期望他日后能继续为香港金融业的发展出力。」

  证监会现时有七名非执行董事。其他现任非执行董事包括郭庆伟、李王佩玲、廖柏伟教授、黄启民及章晟曼。



2009年10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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