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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出席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发言要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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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今日(十月十六日)出席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简介二○○九至一○年施政纲领涉及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工商及旅游科的发言要点:

(一)订立跨行业的竞争法

  我们已完成了《竞争条例草案》大部分的准备工作。自去年的公众谘询结束后,我们除了跟各个政策局及部门解决了《竞争条例草案》中一些技术、法律和政策方面的问题外,亦与不同的商界持份者保持沟通,听取他们对《条例草案》详细条文的意见。政府会尽快订立跨行业的竞争法,并致力於二○○九至二○一○立法年度内提交草案。

(二)旅游

(a) 旅游表现

  旅游业上半年的表现受到全球经济下滑及H1N1流感疫情影响,今年首九个月访港旅客数字为二千一百一十六万人次,较去年同期下跌2.8%。最近情况已有所改善,特别在短途市场,跌幅在近一两个月已明显收窄(由五月的-22.6%改善至九月的-2.8%)。

  今年国庆黄金周(十月一至八日)的表现相当不俗,内地访港旅客达五十九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即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六日)上升15.8%。

  出境旅游方面,市民的外游意欲亦普遍回复正常,八月和九月均有显著增长,令旅游业界早前面对的困难,得以纾缓。

(b) 便利措施

  在严峻的经济环境下,政府除了实施一系列的纾困措施外,亦致力争取便利旅客赴港旅游的措施。去年中央宣布便利深圳居民访港政策,对带动香港旅游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当中一年多次「个人游」签注措施自今年四月实施以来(截至九月底),已有约七十四万人次持这种新签注访港,可见措施相当受欢迎。根据旅游发展局(旅发局)的调查,73%的深圳广东省户籍居民表示会因新措施而增加赴港的次数,由原来的平均每月一点四次增加至每月一点九次。我们正与内地有关当局保持紧密沟通,以期非广东户籍居民在深圳申请赴港「个人游」签注的措施可尽快落实。

  至於内地允许赴台游旅行团在行程中入境并停留香港及乘坐以香港作为母港的邮轮经香港到台湾旅游的最新措施,首个接载内地旅行团由香港前往台湾的邮轮航程已经於今年八月初顺利完成,当中超过八百名内地旅客乘搭,反应令人鼓舞。其他主要邮轮公司亦已相继宣布推出相关旅游产品,预计於二○一○年将会有二十个类似航程启程。我们鼓励香港业界与内地业界携手,好好利用这机遇,发展更多港台「一程多站」的旅游路线。

  除内地外,政府亦力发展有潜力的新兴市场。最近香港便和俄罗斯签订了互免签证协定。自协定於二○○九年七月一日生效后,俄罗斯的访港旅客数目大大增加,较去年同期上升达八成。来年,旅发局会紧握这机遇,加强在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的推广工作。

(c) 发展新邮轮码头

  我们正全速进行新邮轮码头项目,并已就新邮轮码头的土地平整工程合约和邮轮码头大楼工程合约进行招标。土地平整工程合约已经截标,现正进行评审工作,我们计划在下个月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以期在今年年底前展开工程,确保新邮轮码头首个泊位在二○一三年年中投入服务。

  其他配套方面,政府正积极鼓励邮轮市场和相关行业的人才培训,并与内地邻近沿海省份加强合作,开拓邮轮行程。我们亦与主要的邮轮公司保持紧密联系,争取邮轮公司调派更多邮轮以香港为母港,发展香港成为区内重要的邮轮中心。

(d) 会展旅游

  旅发局辖下的「香港会议及展览拓展部」(MEHK)自去年成立以来,在中国大陆、印度、韩国、日本、英国、美国及欧洲等高潜力市场进行推广,并已协助超过五十项大型会展活动落实在港首次举行。MEHK会继续加强与业界合作,提供一站式专业支援,吸引更多高质素及具规模的国际级会展活动在港举行。

(e) 盛事基金

  在五月我们得到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盛事基金」,协助本港非牟利机构筹办更多具吸引力的文化、艺术和体育盛事,以推动香港成为「亚洲盛事之都」。「盛事基金」的首轮申请反应良好,我们共收到十九份申请书。申请机构来自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界别的非牟利团体。评审工作已接近完成阶段,很快将公布结果。

(f) 美酒佳肴嘉年华
 
  在此顺带一提,旅发局将会在十月三十日至十一月八日推出以美酒佳肴为题的崭新大型活动,藉此提升香港作为美酒佳肴中心的知名度,吸引更多旅客访港。其中主要盛事包括在西九龙海滨长廊举办美酒佳肴嘉年华,和在中环兰桂坊及苏豪区举行街头派对,以及推出美食区优惠、美酒自助餐、筹办品酒班、烹饪班和酒窖导赏游等。

(g) 推广绿色旅游

  香港有四成多的土地属郊野公园,因此,绿色旅游是我们的推广重点之一。今年旅发局首次以远足为主题,举办秋季「香港郊野全接触!」远足导赏团,加强向旅客推介香港的郊游路径。

  我们很高兴香港地质公园已成功列为国家级地质公园。我们会联同旅发局和旅游业界研究开拓有关地质导赏的旅游产品,以便进一步向海外旅客推广。

(三) 保障消费者权益

  就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来年的工作将落在三个主要范畴。

  首先,我们拟於本立法年度的上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修订《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424章)。条例草案旨在因应国际及其他经济体系在安全标准方面的发展,更新现行适用於玩具及儿童产品的安全标准,以提供更好及更全面的保障。

  第二方面,为针对打击不公平营商手法,我们正检讨现行的消费者保障法例,研究如何强化现有的法律基础,以采取最快而有效的措施打击不公平的营商手法。我们希望最快於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提出法例修订建议谘询公众。

  与此同时,我们会加强宣传及消费者教育的工作。我们已於十月初展开了新一轮的宣传运动,提醒消费者不同消费模式的性质和需特别留心的地方。这方面的工作将会继续。



2009年10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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