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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谈施政报告(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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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十月十五日)出席一项公开活动后与传媒谈话的全文:

记者:施政报告建议设立一个金融申诉制度,政府对该制度的架构及职权有什么想法?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让我先谈施政报告内有关金融的几个事项。其实,今次施政报告就金融业方面有几个重点。我们可见香港未来会面对很多竞争,而我们已指出香港本身有很多优势,不惧竞争。在策略上,我们亦要增强香港金融业现有的优势去面对竞争。所以施政报告内提出五个方向,由财政司司长领导我们去进行这些工作。这包括在国际层面上增加香港的实力,而发展人民币业务正是很好的机会。至於金融业的另一优势所在,就是(良好)监管机制。在这方面我们会从不同层面去完善。有关金融纠纷调解机制的问题,我们计划於本年年底前就该机制进行谘询,当然该机制与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的权力会有分工,我们尝试在目前的监管制度外考虑设立一个纠纷调解机制,以适时去解决一些问题。

记者:机制会由谁负责管辖?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详情要待我们提出谘询文件时才去讨论,目前我们正在草拟文件,会在年底前进行谘询。

记者:会涉及哪些方面?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当然最主要是涉及金融业方面的投资产品,但正确的范围,我们现正与监管机构研究,并会考虑其他国家的经验。

记者:申诉机制会否涉及惩罚机制?有说法指现时惩罚的权力不够大,将来的申诉机制会否加强这方面的权力?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纠纷调解机制是在目前证监会的权力机制外引进的,目的是作纠纷调解,细节方面待与监管机构商议后会作谘询。

记者:现行的机制有什么缺点而要引入新的机制?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我们主要参考外国市场,最近是有成立纠纷调解机制的趋势,待有纠纷出现时,让投资者、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处理这些问题。这些问题有时未必需要由监管机构调查和惩处,而是在早期可以解决;或当投资者和消费者有投诉或出现纠纷时,通过这机制让监管机构早些掌握市场情况。详情有待年底前作谘询时才公布。

记者:香港作为人民币贸易结算中心方面,有没有新进展?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我们现正积极推进人民币贸易结算中心的工作,我们会把施政报告提出的方向,包括在已宣布的计划内,我们会尽力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的范围。人民币债券方面,不同的机构亦已发行了债券,包括国家财政部推出的债券。我们希望在债券方面能增加发债体,即是多些机构可发行人民币债券。我们亦希望寻求增加债券的投资者类别,最主要是透过供应及需求,扩大人民币债券市场,我们希望继续推进及优化现有的发展。策略上,我们认为香港是有条件成为中国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这方面当然亦视乎国家人民币政策的推进过程,但随过程的推进,我们有条件及信心,香港能发展这方面的业务。

记者:可否谈谈政府债券的进度?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正如我们一向的说法,我们会按照时间表发行政府债券。

记者:零售部分又如何?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我们是会按照市场的供求情况作决定。



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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