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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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兴建筑有限公司经营之协兴-鹤记联营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十月八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四万五千元兼付堂费五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去年二月二十六日发生在湾仔一个建筑地盘的致命意外,一名建筑工人在安装一连接板时,被该连接板倒下压死。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1)、6A(2)(a)及6A(3)及13(1)条规定,东主须为雇员设置及保持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是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统。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完
2009年10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