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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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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十月七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出席第二届全球气候变化会议后与传媒谈话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刚才(刘燕华)副部长提到希望可以与香港在节能减排方面合作,其实香港可以在哪方面与内地合作?

环境局局长: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能源节约或能源效益提升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以香港为例,我们百分之六十三的温室气体排放是来自发电,而九成用电是用於建筑物,将两项数字放在一起,用任何方法令到大厦里面能源效益提升的时候,一方面减低对环境的影响,另外有很多节约令到这项工作可以继续做下去。香港作为一个人口密集的城市,作为一个可以引进的地方,可以成功在节能方面做到的时候,亦可以在香港附近的其他城市,包括内地城市可以做。另外,大家可以看到今年年初,很高兴看到广东省的发展纲要内定出与香港一同发展绿色珠三角的优质生活圈,这个概念包含了很多譬如在能源方面、减少排放方面,以致促进两地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共同工作。这方面来说,我们觉得香港连同珠三角作为一个人口稠密、经济发展速度快的地区,如果能够在能源效益方面做多些工作,对於整体区域以致国家发展都有帮助。

记者:在哪一方面合作?

环境局局长:其实实际例子大家亦可以看到,例如有外国公司选择在香港的科学园及深圳一起设立能源科技的工业,体验到两地基於本身的优势是可以吸引外资。今日这个研讨会上有人大力提倡譬如在冷气及照明系统上如何改进效能,这正正跟政府在四月推出能源效益审计的资助计划相辅相成,正正就是这些技术无论是来自内地或外国,觉得香港可以在楼宇能源效益方面做多些工作的话,他们可能有一个商业的答案,配合我们的配对基金推出的时候,将技术、市场及需求连结起来。如果香港在这方面成功的时候,很多人、很多企业可以看到,香港的成功会否带入内地推展。我们在年初,四月的时候,我们得到国家发改委同意香港的公司可以参与内地清洁发展机制这类的生产,这类工作对於我们将来推动碳交易、碳排放的减免,或者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商机,香港仍然可以发挥一个跳板的功能,这样令到人人可以得益。

记者:(有关楼宇节能减排)

环境局局长:很多人在行内、在专家的层面或政府内亦可以看到大厦的能源节约是一个人人皆赚的方式,但去到社区的层面,去到个别的家庭、企业里,这个信息未必很容易可以带出来,所以为何我们今年推出楼宇能源效益的时候,我们做了两项工作,一方面用配对基金的吸引,即是政府出一元,有关单位出一元,令到可以及早起动这项工作;第二,我们在推行计划之前跟业界商讨这个信息,包括公证的业界、物业管理、物料供应等,因为他们较为清楚用哪种方法推广这项工作。我想香港可以走的路,既然有基金的配对,由政府去出资帮助开头的起动,亦能够将业界内可以推动的持分者纳入的时候,下一步是让一些成功的例子说明原来这样做可以既悭钱又环保。我们暂时收到八百多份申请,我们希望及早审批。我们希望在第一批的审计或者改善出现后,市民就会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香港在能源效益方面有很大的空间做得到。

记者:如何扩展到六、七百万市民?

环境局局长:万事起头难,香港现在采取的方法,既有资金的配对,亦有技术人员的参与,同时如果能够让成功的例子去说明一切的时候,我相信这一个起动是有效的。

记者:强制大厦能源效益方面,是否需要加快时间表去配合整个城市减排?

环境局局长:其实香港在这一方面有一个很大的空间可以做,我们亦都见到在今年预算案推出后,短短四个月之间,我们看到市场的反应是好的,不单只民众接纳这一种方式,亦都看到可以引申商机,有很多相关的企业或专业去配合我们做这项工作。

记者:强制性方面是否需要加快?

环境局局长:大家看到,我们会提交草案,在这个立法年度,我们会有强制性大厦能源的立法,这个立法的重要性在於,虽然在过去十年内有八百栋楼宇愿意采纳这一种方法,是自愿性质,但七成半是政府楼宇,怎样由政府做起之后再推广到全港呢?我们觉得立法是必须的。我们已经和立法会相关的委员会讨论过,在未来的几个月会提交相关的法案,希望在未来的这个年度内进行立法的工作。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09年10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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