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康文署提醒市民切勿乱抛垃圾或煲蜡
****************

电台及电视台当值宣布员注意:

请在适当时间播出以下信息: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吁请市民,在欢度中秋佳节时,要保持地方清洁及爱护公物、切勿进行煲蜡或将燃点的蜡烛直接插在场地的地面、草地或沙滩上,并须将垃圾妥善弃置在垃圾箱内。

  署方提醒市民,在其辖下场地(包括公园、泳滩、烧烤场)乱抛垃圾的定额罚款是一千五百元,煲蜡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二千元及入狱十四天。



2009年10月4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01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