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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度委任消费者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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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日)宣布再度委任何沛谦为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副主席,任期两年,由十月七日(星期三)起生效。

  何沛谦是资深大律师,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出任消委会委员,并於二○○七年十月七日获委任为副主席。

  政府发言人说:「何沛谦一直积极参与消委会的工作,并致力协助主席带领消委会促进香港的消费者权益。我们相信,何沛谦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社会服务经验,对消委会未来推动保障消费者的工作将非常有用。」

  再度委任的告示今日於政府宪报刊登。



2009年10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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