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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游警示制度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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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今日(九月三十日)宣布,外游警示制度将於十月二十日起生效。实施该制度的目的,是让市民较易掌握到某些海外地区可能面对的人身安全风险。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外游警示制度覆盖六十个香港居民较常前往的国家或地区。制度以黄色、红色及黑色,标示三个级别的风险程度。」

  发言人解释:「当某地区出现威胁迹象,可能影响香港旅客的人身安全,我们便会发出黄色警示,提醒市民应留意当地局势,提高警惕。」

  「红色警示代表有明显威胁,香港旅客应调整行程,如非必要,避免前赴有关地区。」

  发言人说:「当某地区出现严重威胁,我们会发出黑色警示,劝喻香港旅客不要前赴有关地区。」

  发言人说:「评估是否需要发出外游警示时,政府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事故对人身安全威胁的程度、有关威胁的持续性,以及有关威胁是否针对旅客。此外,政府会联络内地有关当局,从而透过驻当地的中国使领馆了解最新情况,并参考内地是否有对该地发出旅游警示。」

  保安局会透过新闻公报向公众发放外游警示的信息,并快将推出外游警示专设网页,让市民登入查阅正生效的外游警示。

  外游警示制度覆盖的六十个地方列载於附件。市民如欲查阅其他地方的旅游风险资讯,可参考外交部、国家旅游局及其他外国政府如澳洲、英国和加拿大政府,所编制的资料库。外游警示网页设有超连结,连接这些政府的有关网页。

  发言人提醒市民:「外游与否属个人决定,但政府鼓励市民落实行程前,应参考有关外游警示。」

  「前往外游警示正在生效地区的旅客,应向旅行社及航空公司查询有关行程安排。旅客亦应考虑购买保障条款合乎个人需要的旅游保险。我们已向航空公司、旅行社及保险公司所属的代表机构解释外游警示制度的运作安排。他们支持实施这项制度。」

  身在外地的港人如需要协助,可致电入境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热线(852)1868。



2009年9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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