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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再将差饷宽减转归非住宅楼宇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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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出: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继较早前把政府在二○○九/一○年度第一、二两季宽免的差饷转归辖下非住宅楼宇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后,今日(九月三十日)通过把第三、四两季政府宽免的差饷亦转归辖下非住宅楼宇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共约12,200个非住宅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受惠。

  财政司司长於本年五月二十六日宣布豁免二○○九/一○年度第三、四两季差饷,以每户每季1,500元为上限。房委会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今日通过,将获宽减的差饷全数转归辖下零售商铺、工厂大厦和福利用途单位的租户和暂准证持有人,预计总额约为1,600万元。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房委会将会按『无得无失』的原则,将获宽减的差饷全数转归予非住宅楼宇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包差饷与不包差饷的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同样可以由二○○九年十月一日至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获豁免缴交每月差饷,以每户每季1,500元为上限。房屋署将去信非住宅楼宇租户/暂准证持有人,告知其实际宽减的款额。」

  至於房委会辖下的整体承租街市,整体承包商已同意把差饷宽减额全数转归予持暂准证的档户。现时房委会辖下只剩葵涌、梨木树和天恩三个整体承租街市。

  由於停车场宽减差饷额微小,平均每个车位每月仅获减约二元,而把差饷宽减额摊分则会涉及大量行政费用,故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同意有关宽减安排不包括停车场在内。



2009年9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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