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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将有不同类型的电动车辆供应本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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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一日)宣布,於二○一○年将有不同类型的电动车辆供应本港,反映国际汽车生产商对本港市场的兴趣。

  由财政司司长主持的推动使用电动车辆督导委员会(委员会)於今天举行第二次会议。会后,环境局局长邱腾华表示,由於特区政府大力推动使用电动车辆及设立充电网络,加上香港地理环境非常适合使用电动车辆,目前已有不少电动车辆生产商表示有兴趣进军本港市场,并正研究具体的供应计划。

  邱腾华说:「政府一直推动与不同的电动车辆生产商的合作,包括三菱、日产及比亚迪等,并自本年五月起试用三菱电动车辆“i MiEV”,试用效果良好。三菱的全球首批 电动车辆“i MiEV”将会於二零一零年四月前陆续推出。在这批车辆中,特区政府会率先购入十部,供不同部门使用。这有助政府全面地测试电动车辆在不同操作环境下的表现。」

  在二○一○年四月前,香港是亚洲之中,除日本以外,首个能出售“i MiEV”的市场。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并有助使电动车辆的测试扩展至私营界别,亦让香港社会可更广泛地获得驾驶电动车辆的经验。我们希望藉此带动更多不同电动车辆,以香港作为开拓市场的首选城市之一。

  委员会於今天的会议,亦听取了商用电动车辆(如客货车、小巴及货车)於二○一○年引入香港的计划。

  邱腾华说:「引入商用电动车辆,有助将电动车辆的应用范围,扩惗至其他商业运输用途。商用电动车辆亦可享有电动车辆首次登记税豁免。我们期待未来有更多类型的电动车辆早日引入香港。」

  委员会亦欢迎两间电力公司公司,计划於本年内设立电动车辆充电站。充电站的设立,将配合电动车辆供应香港市场,有助推动社会各界使用和购买电动车辆。

  数间电动车辆生产商及代理的代表出席今天的会议,向委员会介绍未来推广电动车辆的计划。委员会亦听取了电动车辆相关最新发展的汇报。

  政府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案,以推广电动车辆作为推动绿色经济的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委员会於四月成立,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就推广电动车辆的策略和具体措施作出建议。随电动车的技术日渐成熟,汽车生产商在未来数年将陆续在市场推出电动车。除了争取电动车辆生产商对香港市场的供应外,政府会继续透过委员会为迎接电动车未来的发展,筹备包括设置充电系统在内的基建配套设施。



2009年9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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