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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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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发出:

    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今日(九月二十一日)举行了第三次会议,听取了有关其他地方实施最低工资的情况,并讨论和同意於2009年第四季与持份团体进行初步会面的计划。

    委员注意到大部分选定研究地方(例如英国、澳洲、纽西兰等)的最低工资制度建基於「工资下限」的理念,在防止工资过低的同时,亦较重最低工资对整体经济及就业的影响。在厘定及检讨最低工资水平时,大部分选定研究地方所采纳的标准相若,例如经济情况、工资水平、劳动生产力、就业情况、通胀率、经济竞争力等一篮子因素。

    有关简介有助加深委员对其他地方实施最低工资的了解。此外,为收集第一手的实际经验及意见,委员会将於本年九月底前往法国及英国进行为期一星期的实地考察,以便更深入了解两个截然不同的最低工资制度,并与当地负责就最低工资水平向政府提供建议的法定谘询组织、相关政府机构、主要商会及工会,进行直接对话及经验分享,以为委员会日后的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

    委员亦决定将於本年第四季先行与持份团体进行初步会面,并访问可能较受法定最低工资影响的低薪行业及中小企的雇主和雇员,以了解他们的关注。

    委员会主席郑若骅在会后重申:「委员会将继续致力履行其职责,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在确保防止工资过低、减少低薪职位流失,和维持本港整体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等各关键层面取得适当平衡的前提下,就首个法定最低工资的水平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



2009年9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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