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内幕交易被判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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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四十一岁男子因九项内幕交易及一项怂使或促致他人作内幕交易罪名成立,今日(九月十八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监禁七年及罚款二千三百万元。
案情透露,商业罪案调查科二○○八年五月接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转介的一宗内幕交易个案。警方调查显示,该名四十一岁男子藉担任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之便而取得内幕消息,在一间上市公司於二○○七年五月八日公布价格敏感资料之前,购入该公司的股份,涉款约八千七百万元。
商业罪案调查科探员於二○○八年七月十日拘捕被告,并控告他内幕交易及怂使或促致他人作内幕交易的罪名,今日被判罪成入狱。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七号
完
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1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