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事务局公布《公务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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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今日(九月九日)公布《公务员守则》。《公务员守则》阐述公务员须恪守的基本信念及操守准则,以及公务员在扩大政治委任制度下,与政治委任官员共事时的框架。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公务员须恪守的基本信念,包括坚守法治;诚实可信、廉洁守正;行事客观、不偏不倚;政治中立;对所作决定和行动负责;以及尽忠职守、专业勤奋。此外,公务员须遵守建基於这些基本信念的操守准则。」
《公务员守则》亦涵盖公务员与政治委任官员共事时的角色和职责,和与政治委任官员的工作关系;以及有关处理公务员对政治委任官员提出的指示有所忧虑的机制。
发言人表示∶「公务员事务局於今年较早时完成了就《公务员守则》进行的三个月谘询。在谘询期间,我们接获各方面的意见,包括立法会、公务员评议会和工会、个别公务员及市民的意见。我们也备悉各方透过传媒表述的意见。当局在拟定《公务员守则》时,已恰当地考虑了这些意见。」
《公务员守则》已即时生效,其内容可於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浏览。
《公务员守则》应与《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一并阅读。
完
2009年9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