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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和渔护署回应福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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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传媒查询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公园人工湖发现福鳄一事,康文署和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九月六日)作出以下回应:

  康文署及渔护署一直呼吁市民不应随意放生动物。被人饲养的宠物如放生到不适合的环境,可能会因为无法适应新环境而死亡,或成为其他动物的猎物,大大降低生存机会。此外,放生外来物种例如福鳄,可能威胁本地的生态系统,影响本地的生物多样性,因为被放生的动物可能会与本地原生的动物竞争栖息地、食物等资源,亦有机会会捕食本地原生动物,放生动物也可能带有病菌,传给本地的原生动物。

  专家已确认福鳄没有保育价值,亦不适宜放生,由於康文署至今找不到有合适设施的团体接收福鳄,与渔护署详细商讨后,认为在平衡生态及维护公众安全的前提下,把捕捉到的福鳄人道毁灭是适当的处理方法。故此康文署过去两日发现和移除的十六条福鳄,职员今日在渔护署专家的协助下,已为该些福鳄注射药物进行人道毁灭。星期五在德华公园发现和移除的福鳄,已於同日死亡。

  康文署今日在辖下场地的人工湖,再发现五条福鳄,将会被放置在公园内游人不能到达的地方,稍后再作处理。

  康文署辖下公园共有二十个人工湖供游人作静态观赏。这些人工湖的系统设计,包括滤水系统,并不能应付在湖内有鱼孁等动物。署方不会在人工湖饲养鱼类等动物,市民不应把鱼孁等动物弃置在人工湖。

  根据《游乐场地规例》,市民不得在康文署辖下场地内的人工湖放生或喂饲鱼类。场地已张贴告示提醒市民有关规定,职员如发现违规者,会采取执法行动,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二千元和监禁十四天。



2009年9月6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1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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