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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版权审裁处规则展开公众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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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发表谘询文件,就依据《版权条例》(第528章) 第174(1)条制订的新版权审裁处规则的草拟方式及方向谘询公众意见。

  版权审裁处是根据《版权条例》成立的独立和类似司法的机构,负责审理及解决有关使用或特许版权作品的某些争议。

  知识产权署发言人表示:「政府致力提供一套简明和易於使用的新规则,将审裁处的常规及程序现代化,以期维护法律程序的公正,并在符合现时解决争议的常规下,使程序更为灵活、方便及具成本效益。」

  谘询文件详列政府建议的草拟方式及方向,并已上载知识产权署(http://www.ipd.gov.hk/)及版权审裁处(http://www.ct.gov.hk/)网页。主要建议为:

(一) 引用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相关原则作为审裁处解决争议的根本价值;
(二) 就各类向审裁处作出的申请/转介订明统一的标准程序及表格;
(三) 赋予审裁处权力积极管理案件;
(四) 推广另类排解;
(五) 赋予审裁处单一成员行使某些审裁权力;
(六) 在适当情况下运用实务指示以规管法律程序;及
(七) 订明一套独立的规则

  谘询将於九月三十日结束。发言人表示:「政府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专业团体和版权特许机构就建议发表意见。我们在决定新审裁处规则的未来路向时,会充分考虑社会的意见。」

  市民可於二○○九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透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向知识产权署署长发表意见,联络地址及传真号码为:

电邮: co_ctr@ipd.gov.hk
传真: 2574 9102
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5楼



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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