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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度委任证监会执行董事及港交所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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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已分别再度委任何贤通和雷祺光出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及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由明日(八月二十八日)开始生效。

  上述任命是财政司司长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由行政长官所转授的权力而作出的。

  政府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七日)在公布上述委任时表示,何贤通和雷祺光在证券及期货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监管经验。

  发言人说:「他们在处理证监会工作方面贡献良多,我们热切期待他们在新的任期内继续为证监会作出贡献。」

  何贤通在证监会工作逾十五年,二零零六年八月获委任为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

  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负责管理证监会企业融资部,包括监察收购和合并活动、企业建议及信息披露,以及与上市公司有关的事宜和证券上市。

  雷祺光在证监会工作逾十七年。雷祺光在二零零六年八月获委任为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

  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负责管理证监会市场监察部,包括监察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其辖下的结算所,以及负责规划和发展市场基础建设。

  与此同时,财政司司长再度委任雷祺光为香港交易所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三年,由八月二十八日开始生效。雷祺光於二零零六年八月首获委任为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於二零零零年三月成立,其法定职能是就有关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属公司活动的风险管理事宜,制订政策,以供香港交易所董事局参考。



2009年8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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