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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苏锦梁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在「佛山─香港CEPA合作交流会」上的致辞全文:
李(子甫副)市长、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早上好。首先,我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欢迎各位出席「佛山─香港CEPA合作交流会」。这次交流会体现了香港和佛山的紧密合作,也提供了一个平台,让大家共同探讨两地在CEPA框架下的合作,进一步推动互相的经济发展。
一直以来,佛山与香港的经济交流和贸易往来十分频繁,截至今年六月,佛山批准设立的港资企业累计超过六千家,而港商是佛山市最主要的外商之一。能为佛山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我们感到很高兴。
香港和佛山的产业有很大的互补空间。香港是一个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体系,服务业占本地生产总值超过90%;现时佛山制造业比重超过60%,而服务业的比重约占30%。我知道佛山正致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尤其是在金融、科技、创意产业、设计等方面。我认为佛山企业可借助香港的资金、技术、管理和专业服务,以及与国际市场的联系和网络,一方面优化制造业,另一方面发展和扩充现代服务业,达致互利双赢。
另一方面,随着佛山产业结构加快调整,港商在佛山的投资也可更加多元化,加上佛山已有的基础设备和交通配套,对港商来说确实有很多发展机会。我相信如能有效集合和利用两地的资源,将可实现优势互补,携手合作共同开拓和发展区域及国际市场。
CEPA为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稳固的平台。CEPA及有关的补充协议,已为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四十二个服务领域提供了优惠,便利港商进入内地市场。至今已有三十四项的市场开放及便利化措施,以广东省为试点先行先试,这对促进两地的服务业合作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我相信香港投资者会好好把握机会,积极开拓佛山服务业市场,发挥香港优势,进一步推动佛山与香港在服务业方面的合作及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支持深化落实CEPA力度,做好在广东的先行先试工作。特区政府十分重视与内地(特别是珠三角)在CEPA方面的合作。刚於八月十九日举行的十二次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上,我们与广东省方面就一系列深化合作定下方向和签署了协议。关於CEPA方面,双方同意深化落实CEPA及广东省先行先试措施,加强与重点城市的合作。
佛山是国家商务部首批「落实CEPA示范城市」和广东省五个落实CEPA重点市之一。过去一年香港与佛山两地政府就CEPA的落实积极开展了很多交流讨论,也明确了两地政府的对口单位,为往后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佛山也提出了二十多项合作建议,在科技、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社会事务等方面加强与香港的合作。在今天的交流会上,两地有关的机构会签订多份合作协议,相信会为两地提供更大的合作空间,为两地的经济发展创造双赢。
随《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区内的经贸合作会更加紧密,而正在建设中的珠三角一体化和广佛同城化,更为佛山创造了新的发展优势和机遇,希望在这个大环境下,佛港两地的合作可以更上一层楼。
最后,我衷心祝愿这次交流会取得美满成果。谢谢!
完
2009年8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