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署按既定综援政策批核院舍学员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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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社署)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回应新闻界查询时表示,发放综援予合资格的戒毒及康复院舍学员,是按照现行综援制度作出的安排,亦是以学员的利益为大前提,给予他们有改过自新及重新就学的机会。
他说:「按现行综援政策,居於香港的戒毒及康复院舍且须支付膳宿及其他费用的学员,他们长期居於院舍,须与家人分开,亦没有工作,如有经济困难,可以按单身人士身份申领综援,惟他们必须证明个人符合资产及入息审查等规定。」
「社署职员处理有关申请时,会联络约见申请人及其家属,了解学员的家庭状况,包括经济来源或其他特别情况,并按需要要求学员的家长或亲友作出声明,以确定学员是否获得家庭的经济支援。在确定有关学员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援后,社署才会批准有关个案。」
他强调,综援制度是帮助有经济困难的人士,有经济能力的家庭有责任负担子女的生活及学习等开支。
根据记录,在获批综援的基督教正生书院学员当中,约八成来自月入一万五千元或以下的家庭,他们需要缴交逾万元的膳宿费及学费,有一定的经济困难;其余学员则面对不同的境况,例如因家庭关系问题,未能得到足够的家庭支援等。但无论如何,每宗个案均须通过审核才获得批准。如家庭可为学员提供部分经济支援,其综援金额亦会相应调整。
发言人补充,社署会定期覆核每宗综援个案,以确保受助人符合申领综援的资格。
完
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5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