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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粤港合作(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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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今日(八月二十日)出席「2009年穗港现代服务业合作交流会」后,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记者:香港与广州在服务业方面的合作情况?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粤港在服务业的合作一直有非常好的基础,而且进展良好,所得到的成果有目共睹。在良好的基础上,再在CEPA的推动下,我们会以先行先试的措施,深化双方在服务业的合作。

记者:昨日粤港签署了八项协议,最快会做好哪方面?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其实每项工作都一直有非常好的框架和合作基础去推动,在各个范畴也会有比较具体的下一步进展情况。我们在不同范畴有不同的合作工作要跟进,也因为粤港合作联席会议是一个常规会议,所以进度我们会高度关注。

记者:例如想先加快做好哪方面?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在每方面的目标也很清楚,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公布以来,我相信朝二○二○年的目标,双方无论在运输、物流、服务业、商贸、医疗,甚至六大产业也有很大商机。

记者:未来前海跟香港的合作会是如何?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很高兴政务司司长昨日与深圳市代市长签署了意向书,开始探索和研究工作,但方向是很清楚的,一定是以互惠双赢的目标去做。香港是国际化城市,也是国际金融中心,服务业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逾百分之九十,我们也有很好的法律体制、税制和专业人才,我相信在推动双方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上,一定能达致互惠互赢。

记者:非深圳户籍居民来港「个人游」是否能在十月一日落实?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现在期望可以在十月一日前落实,亦希望「个人游」的签证安排可以推展至全广东省。我们双方(粤港)的旅游机构亦很希望可以合作推动「诚信旅游」及「一程多站」旅游。



2009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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