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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粤剧发展基金执行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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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十日)宣布委任粤剧发展基金执行委员会成员,任期由二○○九年八月十日起至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粤剧发展基金於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成立,旨在筹募款项用以资助有关粤剧发展的研究、推广和延续粤剧发展的计划及活动。基金是根据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条例(第1044章)成立,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出任受托人。

  基金成立至今已拨出超过二千万元资助约二百六十个有关粤剧发展的项目,包括演出、艺术教育及社区推广活动、交流及培训计划、场地支援项目、研究及保存计划,及「香港梨园新秀粤剧团」三年资助计划。

  粤剧发展基金顾问委员会再度委任周振基博士为粤剧发展基金执行委员会主席,并再度委任十二名成员及四名新成员出任执行委员会成员,主要就制订基金的资助准则、申请程序和评估申请的指引;评审申请、监察获资助计划的进度及评估其成效提供建议。

  以下为粤剧发展基金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主席

周振基博士

成员

陈志辉教授
陈杏葵(陈剑声)
陈婉仪*
邹灿林*
古炜德
李汉光
李小良博士*
吕汝汉教授*
巫雨田(新剑郎)
尹才榜
王瑞群(王超群)
杨伟忠(杨伟诚)
何德心(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代表)
教育局代表
民政事务局代表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代表

(* 新委任)



2009年8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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