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律师的招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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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约於今年十月招聘政府律师。
律政司发言人说:「即如去年的招聘安排,所有投考政府律师职位的人士必须在综合招聘考试的英文运用试卷取得『二级』成绩,以及在中文运用试卷取得『一级』成绩。」
就所需成绩而言,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而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D级或以上的成绩,则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
发言人说:「在特殊情况下,应征者或可获豁免在中文语文能力方面的要求。」
他补充说,由二○○八年的招聘开始,投考政府律师职位的人士,须参加《基本法》测试,虽然这并非强制性,但应征者在《基本法》测试的表现,会用以评核其整体表现。
下一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和新一轮 「《基本法》测试」,将分别於十月其中一个星期六及十二月其中一个星期六举行。有意投考政府律师职位的人士如未参加《基本法》测试及/或未获所需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或同等学历,请於二○○九年八月七日至二十日期间,报考将於十月或十二月举行的综合招聘考试及/或《基本法》测试。
有关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详情,以及网上申请系统的资料,将由二○○九年八月七日起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 (「招聘事宜」项下)公布。
完
2009年8月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