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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粤剧发展基金顾问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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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一日)宣布委任粤剧发展基金顾问委员会成员,任期由即日起至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粤剧发展基金於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成立,旨在筹募款项用以资助有关粤剧发展的研究、推广和延续粤剧发展的计划及活动。粤剧发展基金亦配合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委任的谘询组织「粤剧发展谘询委员会」的工作,支持其倡议计划。

  粤剧发展基金根据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条例(第1044章)成立。作为粤剧发展基金受托人及粤剧发展基金顾问委员会主席,民政事务局局长再度委任八名成员及两名新成员,自今日起出任新一届的粤剧发展基金顾问委员会成员。

  顾问委员会向民政事务局局长就粤剧发展基金的行政及管理事宜提出建议,如鼓励社会人士支持基金、监察基金运作,以及检讨基金用款的成效。

  粤剧发展基金顾问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民政事务局局长(主席)
陈祖泽
郑李锦芬
戴德丰博士
林建康
殷巧儿
李家杰(新委任成员)
王忠秣(新委任成员)
周振基博士(粤剧发展谘询委员会主席)
教育局代表
民政事务局代表




2009年8月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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