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就《最低工资条例草案》征询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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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现邀请各界人士及有兴趣的团体,就《最低工资条例草案》发表意见。
该条例草案已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提交立法会。条例草案旨在为某些雇员订定以时薪为单位的最低工资。有关条例草案的详细内容和相关资料,请浏览立法会网页: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61/general/bc61.htm
立法会已成立一个由谭耀宗担任主席的法案委员会,详细研究该法案。各界人士可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五)前,就条例草案向法案委员会表达意见,并表明是否拟在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立法会会议厅举行的法案委员会会议上口头陈述意见。若意见书兼具中、英文本,请同时提供该两个文本,以及有关的电脑档案本。除非有关人士或团体表明所提交的意见书不可公开,否则秘书处所接获的意见书均会公开让传媒和公众阅览,以及上载於立法会网站。有意出席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会议向法案委员会口头陈述意见的人士或团体,请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五)或该日前提供个人资料,包括姓名、代表的机构(如适用的话)、联络电话和传真号码。
有关的地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及电邮地址如下:
地址 : 香港中区花园道3号花旗银行大厦3楼立法会
秘书处《最低工资条例草案》委员会秘书
传真号码: 2509 0775
电话号码∶ 2869 9507 或 2869 9254
电邮地址: psng@legco.gov.hk
完
2009年7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5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