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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名司机在反酒后驾驶行动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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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七月十七日至七月二十日举行了一项针对酒后驾驶的随机呼气测试行动,拘捕了十二名司机,他们涉嫌干犯了与酒后驾驶有关的违例事项。
 
     这项为期四天的「Quick Chaser」行动於星期一(七月二十日)结束。在四十八个路障及检查站向七百八十五名司机进行测试,结果有十二人因未能通过检查呼气测试而被拘捕,其中九人因最终未能通过举证呼气测试而将被控以有关罪名。

     警方发言人指出,自《20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订)条例》於二月九日生效后,警方获授权对司机进行随机呼气测试。

     在执法行动中警方使用预检设备进行随机呼气测试,以加快测试过程。如司机在预检呼气测试中不及格,便须进行检查呼气测试。现时要求涉及交通意外、涉及交通违例罪行或被怀疑酒后驾驶的司机进行检查呼气测试的程序维持不变。

     自从今年二月九日新法例实施至七月二十日为止,警方在随机呼气测试行动中共向一万七千四百八十三名司机进行呼气测试,一百零七人因未能通过检查呼气测试而被拘捕,其中八十一人在举证呼气测试中被证实超出订明限度。

     警方提醒司机饮酒后切勿驾驶。违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狱三年、罚款二万五千元及记十分违例驾驶记分。

     新法例亦加重了酒后驾驶违例事项的刑罚,违例者首次被定罪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於三个月,再犯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於两年。违例者必须参加驾驶改进课程,才可再获发驾驶执照。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五号



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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