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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谈迷债回购计划(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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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七月二十三日)出席「消委会三十五周年研讨会」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苦主今日对两件事有不满,一是银行不受谴责,二是对专业投资者不公平,你认为如何?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据我了解,银行的回购计划当中,约有二万九千名迷债持有人纳入回购计划之内。约有二千名投资者不包括在计划内,他们是属於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定义的专业投资者,或是属於有经验投资者。

  我觉得证监会和金管局和分销银行在达成回购协议的时候,是作了多方面考虑,主要出发点是如何帮助投资者取回投资本金。今次回购计划牵涉的金额非常之大,亦彰显了证监会的监管能力。银行会有机制去改善将来的内部监控和投诉处理。整体来说,我觉得这是一个能兼顾各方面考虑的方案。

记者:专业投资者不获赔偿,他们是否受到歧视?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以往证监会与其他证券行所签署的协议当中,也有不包括专业投资者在范围内的例子。我们了解到该些协议是银行和监管机构在多方面用了很多时间所谈判的成果。当然如果没有受惠於回购计划的投资者而对银行有投诉的话,监管机构是会处理的。

记者:为何今次会有经验投资者的界定?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这是银行和监管机构所达成的协议,投资者欲理解多一些,可向银行查询。

记者:关於监管银行方面,特别是分开投资和传统业务,理论上银行在九月底便要实行。现时进度如何?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金管局曾向银行谘询,将证券产品销售及银行其他运作分隔。据我了解,银行会在这几个月开始落实这方面的工作。

记者:会否监察分隔的进度有什么问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据我了解,监管机构和银行是很积极进行这件事情,当然个别银行如何处理,应该由它们去答覆。

记者:可否解释高风险投资交易的定义?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我相信这方面,投资者应向银行查询,让银行去解释。



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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