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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建议更新空气质素指标展开公众谘询(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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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二十三日)就建议更新空气质素指标展开为期四个月的公众谘询。

  环境局局长邱腾华表示:「空气是我们十分重要的环境资源,我们必须致力确保我们的空气质素能适当地保障市民健康。」

  邱腾华说:「香港现时的空气质素指标於一九八七年制订至今,实有需要作出更新。世界卫生组织(世卫)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发出新的空气质素指引。因此,我们建议参考有关指引把本港的空气质素指标更新,以加强对公众健康的保障和进一步改善空气质素。为此,行政长官在二零零八/零九年施政报告中,宣布香港会参照世徖的指引,采纳阶段性指标。」

  他补充:「就订定新的空气质素指标方面,我们采纳的首要原则是保障公众健康。我们会把世卫的空气质素指引作为长期目标,采用分阶段的方法来修订空气质素指标。」

  二零零七年年中,政府委任顾问检讨本港的空气质素指标,以厘定能更好保障市民健康的大气污染物新水平。检讨现时经已完成,建议的新空气质素指标具体内容如下:

(i) 采纳世徖空气质素指引所订的二氧化硫(10分钟)、二氧化氮(1小时及1年)、一氧化碳(1小时及8小时)及铅(1年)的浓度指标;
(ii) 采纳世徖中期目标2所订的可吸入悬浮粒子(24小时及1年)浓度指标;及
(iii) 采纳世徖中期目标1所订的二氧化硫(24小时)及微细悬浮粒子(24小时及1年)浓度指标,以及中期目标所订的臭氧(8小时)浓度指标。
为协助达到建议的新空气质素指标,上述检讨提出以下的建议空气质素改善措施:

排放上限及管制

1. 增加本地天然气发电比例至50%及新增减排装置
2. 提早淘汰旧式/污染严重的车辆
3. 加快引进符合最新欧盟标准的车辆以取代欧盟III期商业柴油车辆
4. 推广使用混合动力/电动车辆或其他性能相若的环保车辆
5. 要求本地船只使用超低硫柴油
6. 要求本地船只采取脱硝装置
7. 采用电气化的空运地勤支援设备
8. 管制非道路使用的车辆/设备的废气排放
9. 加麹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交通管理
10. 设立低排放区
11. 设立不准车辆进入区/行人专用区
12. 重整巴士路线

基建发展及规划
13. 扩展铁路网络
14. 连接主要公共交通枢纽的单车径网络

提高能源效益
15. 强制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
16. 家用电器能源效益标准
17. 采用发光二极管或其他效能相若的产品作交通讯号/街道照明
18. 推广植树/绿化屋顶
19. 在启德发展区设立区域供冷系统

  落实这些管制措施后,预计本港大约每年可避免4,200宗由空气污染所引致的入院,而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约可延长一个月。社会每年的经济得益(主要由於改善公众健康和节约能源成本)估计约为12.28亿港元,远超估计的每年大约经济成本5.96亿港元。

  邱腾华说:「我们十分明白社会各界均认同需要尽早改善我们空气质素。然而,建议的措施对市民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例如电费和巴士票价可能会有所增加,而我们的生活方式也可能要作出调整。因此,我们需要听取市民就应采取的减排措施、社会愿意付出的代价和实施步伐的意见,好能同心为达到新的空气质素指标而努力。」

  他说:「谘询期将於今年十一月底完结。我呼吁市民大众就这项议题积极表达意见,为香港的清新空气定下新基准。」

  市民可到各区民政事务处、环保署区域办事处或公共图书馆索取谘询文件。谘询文件已上载环保署网页:
(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air_quality_objectives/air_quality_objectives.html)

  市民可於2009年11月30日或之前向环保署提出意见,邮寄地址为湾仔告士打道五号税务大楼三十三楼,亦可传真至2838 2155,或电邮至aqo_review@epd.gov.hk。



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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