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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雇工伤雇员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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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婚礼统筹服务的采天集团有限公司,因在评估证明书发出前解雇工伤雇员而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一万元。

  去年九月十九日,一名任职锁售员的雇员因工伤意外引致受伤。上述雇主在雇员补偿评估委员会签发评估证明书前解雇该雇员。

  《雇员补偿条例》第48条规定,凡雇员已丧失工作能力,而且根据条例有权获得补偿,则如无劳工处处长同意,雇主不得在雇员补偿评估委员会发出评估证明书前,终止该雇员的雇用合约。

  雇主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



2009年7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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