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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举办香港清洁发展机制能力建设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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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今日(七月二十一日)举行「香港清洁发展机制能力建设研讨会」,旨在为企业介绍在内地及本港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情况。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面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挑战,香港有决心与世界其他地区及城市携手合作,减少碳排放。政府会联同社会各界,积极推行措施,加强能源效益,减少依赖石化燃料,推动以低耗能、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

  他说:「香港的企业可以透过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挥香港环保产业的优势,利用国外提供的额外资金及技术,投资低碳能源项目、推行更环保、节能的生产工序,一方面让香港企业开发绿色、低碳经济的潜能,另一方面可以与其他国家合作,协助内地及香港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及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努力。」

  是次研讨会有近二百人参加,其中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专家。会上就清洁发展机制的规定及开展的方法学、国家对有关机制的管理规则、在港实施的项目安排和现时国家的项目合作进展情况,作深入介绍。研讨会亦就联合国指定认证机构在开发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中所担当的工作及角色作出介绍。

  清洁发展机制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中附件一所列缔约方(附件一缔约方)与非附件一缔约方进行技术合作项目以实现其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的重点是允许附件一缔约方通过与非附件一缔约方合作,获得由合作项目产生的「核证的温室气体排量」,并纳入计算其达至减排指标的义务。另一方面,非附件一缔约方则可从合作项目获得发展有关排项目所需的技术及资金。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规定,清洁发展机制资金资助只适用於在财务或技术上不大吸引的减排项目,使该类合作项目能够落实开展。

  有关是次活动的内容已上载於环保署网页 www.epd.gov.hk,以供参考。



2009年7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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