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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福局拨款逾千万推广《残疾人权利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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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在本港实施,劳工及福利局今年大幅增加推广伤健共融文化的活动经费,由往年的二百多万元增至一千二百万元,加强推广《公约》的精神和核心价值,构建平等、关爱和无障碍社会。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七月十八日)在「伤健共融建明天」暨公众教育活动启动礼上致辞时表示,香港在法律层面和在政策方面均已为履行《公约》作好准备。

  他说:「在法律层面,本港现行的《残疾歧视条例》可保障个人免因残疾而受到歧视,而《精神健康条例》亦保障精神病人的权益。」

  「在政策方面,政府会确保所有政策局和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推行计划过程中,充分考虑《公约》的规定,以保障残疾人士的权益。」

  「我们亦会继续与康复谘询委员会、平等机会委员会、残疾人士团体及康复界等紧密合作,切实体现《公约》的核心价值,维护残疾人士的权利。」

  张建宗指出,要成为真正的「共融社会」,还要从教育入手。为此,劳工及福利局本年度将举办一系列以「全方位推广残疾人权利公约精神,跨界别齐建平等共融社会」为主题的公众教育活动,除了拨款三百万元资助非政府机构筹办推广活动外,并增加拨款予十八区区议会举办地区推广活动,每区获拨款五万三千元,在社区层面宣扬《公约》的精神和核心价值。

  他表示,政府会与社会各界协商,携手建构无障碍环境,鼓励残疾人士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促进伤健融和。

  他又呼吁市民同心响应,积极参与推广《公约》活动,用行动支持残疾人士。

  《公约》自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起适用於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公约》的宗旨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士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士固有尊严的尊重。



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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