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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委会主席工作回顾新闻简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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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出: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主席刘慧卿议员今日(七月十五日)回顾委员会在本立法年度的工作时指出,财委会委员在审批政府多项与「撑企业、保就业」有关的拨款建议时,一方面希望适时及有效地纾缓企业面对的困境及为不同界别创造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很慎重地审视当局有否订立足够的机制,防止公帑被滥用。
  
  在过去一年,本港经济情况转差,失业率上升,为配合政府当局提出的纾困措施,财委会在年内曾四度审批有关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拨款建议、两度审批有关楼宇更新大行动的拨款建议、还有大学毕业生实习计划,以及加强及整合现行各项就业及培训计划等建议。
  
  刘慧卿说,经济逆转对弱势社群的生活压力,尤如百上加斤。当局在今个立法年度曾就支援弱势社群提出多项拨款建议,例如为数一亿元的短期食物援助及调高公共福利金计划的高龄津贴金额至每月一千元等。尽管财委会委员普遍支持这些拨款建议,但委员尤其关注有关的资助及服务是否到位,以及会否忽略某些社群的需要等。
  
  在今个立法年度,财委会共举行了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及批准了六十七个独立的财务建议项目,当中包括落实多项大型基建的拨款建议,例如港珠澳大桥、西港岛线、中环及湾仔绕道。财委会在年内批出的工务工程及基建项目,共达1,260多亿,刘慧卿认为这些基建工程对香港的长远发展非常重要,亦有助改善就业情况。
  
  刘慧卿在总结时说,根据《公共财务条例》第8条,修改核准开支预算的建议必须由财政司司长提出,而委员不能对财政司司长的建议作出修改。因此委员只能尽力向政府当局反映意见,特别是市民的诉求,希望能说服当局对建议作出适当的修订或安排,确保公帑用得其所。她强调作为财委会主席,其职责是尽量让委员在考虑是否批准拨款之前,得到充足的资料及能充份表达他们的意见。至於一些有关政策或落实的细节,则应交由相关的事务委员会作出讨论及跟进。



2009年7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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