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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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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七月十三日)在东区城裁判法院被罚款三万元。

  案情涉及一宗去年九月十五日在乐活道一私人屋苑内发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进行清洁墙洞石台面时,从十五米高处堕下死亡。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6(1)及6(2)(a)及6(2)(c)规定,雇主须提供及维持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属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及须提供所需的资料、指导、训练和监督,以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确保受雇用的人的安全及健康。雇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二十万及监禁六个月。



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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