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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偿代理及律师因违犯「助讼」和「包揽诉讼」罪项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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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索偿代理因串谋「助讼」和「包揽诉讼」今日(七月九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十六个月。同案与索偿代理串谋「助讼」的一名律师亦被判入狱十五个月。

  律政司提醒市民大众必须慎防索偿代理招揽生意的活动,他们会在广告中,声称可协助在任何意外受伤的人士追讨赔偿以及只在成功讨回赔偿金时,才收取费用。

  发言人表示,该等「包揽诉讼」协议可能令人身伤害受害人因索偿权利未被全面保障而招致利益受损。

  案情透露,受害人的儿子因交通意外导致永久残障。协助受害人为其儿子追讨赔偿的索偿代理,诱使她与其订立不合法的「包揽诉讼」协议。受害人其后向索偿代理缴付约八十六万元的服务费,占所得赔偿额的百分之二十五。涉案的律师在知悉有关「包揽诉讼」协议的情况下,代表受害人进行索偿的法律程序。

  发言人劝谕在工伤或交通意外等事件中受伤的人士,应向律师寻求法律意见,或向法律援助署、劳工处及社会福利署等相关政府部门求助。

  根据香港法律,非法资助他人进行诉讼,或分取诉讼得益,皆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及最高监禁七年。



2009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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