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六题:利用公共空间及政府物业展示艺术品
**********************

  以下为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永达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答覆:

问题:

  关於利用公共空间及政府物业供展示艺术品,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每个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曾参与、并属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艺术推广办事处举办的公共艺术计划的各项计划的详情;

(二) 除公共艺术计划外,过去三年,各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有否讨论或研究,在辖下物业内划出室内或户外地方供展示本地艺术家的作品;如果有,申请或安排展示的手续或程序为何;如果没有,原因为何;除博物馆外,现时每个正展示本地艺术家作品的物业的名称及该等物业的总数,以及所涉艺术品的数目;及

(三) 有否考虑在政府物业内划出更多室内或户外地方供展示本地艺术家作品,以及有否制订指引,鼓励各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这样做;如果有,指引的详情为何;如果没有,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的艺术推广办事处,专责发展及推动公共艺术。自二○○一年成立至今,经常与不同的政府部门、公营机构、非牟利团体及商业机构等合作,推行公共艺术计划,於公共地方展示本地艺术家的作品。

  过去三年,曾经参与公共艺术计划的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包括路政署、元朗区议会、香港艺术中心及香港艺术发展局。有关计划详列於附表一供参考。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及领汇管理有限公司亦曾与艺术推广办事处合作推广公共艺术。

  艺术推广办事处及康文署辖下的博物馆自二○○一年起亦与香港机场管理局合作,精选历史文物及艺术藏品,於香港国际机场客运大楼陈列,以推广本地艺术创作。现时於机场离境层展出的艺术展览主题是「白之颂」,展示了多位本地艺术家以白瓷、白云石等创作的艺术作品。康文署亦不时与机场管理局商讨更新展览陈列及开拓新的展览空间。

  除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外,艺术推广办事处亦会与非牟利组织合办公共艺术计划。近期举办的有与香港雕塑学会合办的「城市绿洲·海市蜃楼:2009香港国际雕塑创作营」,邀请十四位来自本地、内地及海外的艺术家,於西九龙海滨长廊进行为期十一天的现场雕塑创作示范,完成的作品与香港多位活跃艺术家的雕塑作品於长廊一并展出,供市民欣赏。

  艺术推广办事处将於短期内推出多项与不同机构合作的公共艺术计划,包括与西贡区议会合办的「公众艺术计划2009」,在西贡及将军澳区内康文署辖下的宝翠公园、宝康公园及万宜游乐场设置四件艺术作品;与香港艺术中心合作,在尖东海滨长廊设置大型艺术作品,预计这两项计划将於二○一○年完成;并与香港耀能协会、救世军及香港嘉道理农场合办「SAORI手织布艺计划」,为残疾人士举办手织布艺工作坊,以期达到艺术治疗,并将艺术推广到公众层面,布艺作品将於香港嘉道理农场及香港中央图书馆展出。

(二) 政府十分支持本地艺术创作。我们认为本地艺术应作多元化发展,让本地艺术工作者及社会上不同层面的人士都有更多机会参与其中。除了以上所提及的公共艺术计划外,政府鼓励并欢迎私人及公营机构於辖下物业内划出地方供展示本地艺术家的作品。现时各政府部门、公营或其他机构可因应其辖下物业的实际情况(例如是否有适合展示艺术品的公共空间、人流、保安等),自行安排於物业适当地方展示艺术品。我们并没有制订一套安排展出本地艺术家作品的手续或程序。

  除博物馆外,现时我们所知有展示本地艺术家作品的物业总数有75处。有关地点及所涉艺术品数目列於附表二供参考。

(三) 为了积极推动及进一步鼓励政府部门於其辖下物业放置本地艺术品,民政事务局已成立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研究在政府物业(包括筹划中的政府大楼工程及现有的政府物业)展示本地艺术品的可行性。工作小组将於短期内进一步讨论於现有政府联用大楼的公共空间内放置本地艺术品进行试点计划,工作小组亦会就如何购置及保存本地艺术家作品制订相关指引。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