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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低收入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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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卓人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

(一)按住户成员人数分别列出在二○○八年第四季,有多少个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而最少有一名成员属就业人士的住户,其每月住户入息低於成员人数相同的综援户每月领取的综援金的中位数(在职贫穷住户),以及在职贫穷住户的成员的年龄分布;

(二)按住户成员人数分别列出在二○○八年年底属「低收入」类别的综援个案的数目,以及有关的综援受助人的年龄分布;及

(三)告知本会现时有什么措施协助没有领取综援的在职贫穷住户应付生活需要?

答覆:

主席:

(一)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我们一直以住户的「认可需要」(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资格领取的援助金,包括标准金额以及各类补助金和特别津贴)而非以综援受助人所领取的综援金额中位数作统计。使用后者并不恰当,因为综援受助家庭可能因应不同的情况(例如在豁免计算入息安排下可豁免被扣减的综援金额、由社会福利署(社署)直接代缴租金津贴予香港房屋委员会)而领取不同程度少於认可需要的援助金额。

  若以综援认可需要为基准,根据政府统计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的资料,二○○八年第四季住户入息低於综援计划下人数相同住户的认可需要,而有最少一名住户成员属就业人士的住户(即所谓「低收入家庭」)数目约为111,300个。有关住户按年龄组别划分的成员人数载於附表一。

  随过去数年的社会经济逐渐改善,低收入家庭数目由二○○六年第四季的129,800户下降至二○○八年第四季的111,300户,跌幅达14%。此外,居於低收入家庭的人口亦由二○○六年第四季的475,600人,下降16%至二○○八年第四季的397,700人。

  由於受访者在接受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时可能不愿透露他们是否综援受助人,因此政府统计处未能确定上述低收入家庭有否领取综援。

(二)根据社署的资料,二○○八年底共有约14,000个低收入综援个案,受助人数约53,300名。有关个案的按年龄组别划分的合资格成员人数的资料载於附表二。

  与上文第(一)段的情况相若,低收入综援个案的数目亦随经济改善有所减少:由二○○六年底的16,643宗(64,580人),下降16%至二○○八年底的14,026宗(53,340人)。

(三)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低收入人士的需要。现时,综援已为贫困、失业和低收入人士提供安全网。至於没有领取综援的低收入人士,政府亦已在房屋、医疗及教育等范畴提供多项免费及大幅资助服务,让他们能够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例如:

(i)在房屋方面,政府早已订立公共房屋政策,津助未能负担租住私人房屋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宜的住所,并为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津贴。

(ii)在医疗方面,政府已大幅资助公营医疗服务,低收入人士及家庭亦可透过医院管理局或徖生署的医疗收费减免机制、以及申请撒玛利亚基金的资助,支付有关的医疗费用。

(iii)在教育方面,政府已自二○○七-○八学年起推出学前教育学计划,并於二○○八-○九学年起推行十二年免费教育。另一方面,教育局自二○○五-○六年度起每年拨备7,500万元,成立「校本课后学习及支援计划」,让学校及非政府机构为来自贫困家庭、父母未能负担子女参加课外收费活动的学生筹办合适的活动。这些措施都大大减轻了低收入家庭在教育方面的开支。

  政府亦有推出其他支援措施,以协助低收入人士投入劳动市场,包括:

(i)劳工处透过制订不同的就业计划,协助在就业方面可能面对较大困难的人士,包括青年、中年及残疾人士,寻找合适的工作。劳工处亦会举办不同类型的招聘会,以协助求职者就业。

(ii)雇员再培训局(再培训局)致力为低学历人士提供培训及再培训课程,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及竞争力。再培训局计划在二○○九-一○年度提供约123,000个培训名额,并已作好准备在有需要时额外提供20,000个名额。其中,就业挂恥课程占计划培训名额的总数约六成,而这些课程的就业率更达八成。此外,再培训局在二○○八年十月起以试验形式设立一站式培训及就业资源中心,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更为便捷的培训及就业配对服务。

(iii)社署透过资助非政府机构,为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而暂时未能照顾子女的父母,提供多元化的幼儿照顾和课余托管服务。政府在去年的财政预算中更宣布在三年内增拨共4,500万元,推广不同形式和更具弹性的幼儿照顾服务。为此,社署已在去年十月推出了「邻里支援试验计划」,在常规幼儿照顾服务之外,为有需要的父母提供更具弹性的托儿服务。面对经济困难而又需要各类型幼儿照顾或课余托管服务的家庭,可申请服务资助或费用减免。

  政府明白通胀和环球金融海啸使低收入家庭面对更大的经济压力。故此,行政长官和财政司司长先后在去年和今年推出多项纾困措施,希望协助市民,尤其是基层市民渡过经济逆境。除了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的受惠人可获得额外的津贴外,亦有措施特别照顾低收入人士的需要,例如:

(i)为公屋居民代缴合共五个月租金;

(ii)在去年及今年为领取综援或学生资助的学生提供每年1,000元的开学津贴;

(iii)向每个电力住宅户户口提供3,600元的补贴;

(iv)向低收入雇员的强积金户口一次过注入6,000元;

(v)拨款一亿元为有需要的贫困家庭提供短期食物援助;及

(vi)让经济有困难的人士延期偿还学生贷款。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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