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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预设医疗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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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刘柔芬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法律改革委员会发表《医疗上的代作决定及预设医疗指示报告书》(报告书),报告书研究的事宜包括病人在仍然有能力作出医疗上的决定时,就日后一旦失去此能力时所欲接受的健康护理或医治作出指示(预设医疗指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自该报告书发表至今,有多少名病人曾经主动作出预设医疗指示;当中有多少人的预设医疗指示获得医院或医生执行;及

(二) 自该报告书发表至今,政府有否投放资源让病人及其家属了解作出预设医疗指示所涉及的权利及责任;如果有,推广的金额及有关详情;如果没有,原因为何,以及会否在可见将来投放资源教育大众?

答覆:

主席:

  首先让我解释「预设医疗指示」这个概念。

  为了使病人能够得到最妥善、最符合病人利益的治疗,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在医生、病人及其家属之间建立互相信任,以及保持良好沟通非常重要。而当遇上意见分歧时,病人的自决权应凌驾於亲属意愿之上;而医生的专业决定应以病人的最佳利益为依归。但当一个病人的病情到了末期、或者病人陷於不可逆转的昏迷或处於持续植物人状况,而根据医学判断,进行所有治疗均不会改善情况时,负责照顾该病人的医疗人员和家属,往往要面对向病人提供合适的健康护理或医疗方式的问题。

  香港医务委员会所订立的《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专业守则》)已就末期病人的护理订定指引。当病人危殆时,医生的责任是小心照顾病人,尽可能令病人在少受痛苦的情况下有尊严地去世。当医生确定给末期病人进行治疗已属无效之后,再考虑到病人的根本利益、病人及病人家属的意愿,停止或撤去维持生命的治疗,在法律上属於可接受或适当的做法。医生必须尊重末期病人的权利,但如果无法确定病人的意向,则应征询亲属的意见。在可行情况下,决定不提供或撤去维持生命程序应得到病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充分参与,向他们提供有关情况的详尽资料及医生的建议。

  根据普通法,一个人在仍有能力作决定或行事的时候,是可以就自己一旦无行为能力作出关於医疗护理决定时,所希望接受的医疗护理作出指示,称为「预设医疗指示」。作出预设医疗指示的人通常以书面作出陈述,指明假如他的病情到了末期、或者陷於不可逆转的昏迷或处於持续植物人状况时,为了纾解他身受的痛苦或减低对他尊严的损害,并免却医疗人员、家属或两者同时肩负代他作出困难决定的重担,他可指明除了基本护理和纾缓治疗外,不同意接受任何维持生命治疗或其他由他指明的治疗,例如使用心肺复苏法,或在特定情况下不提供或撤去仅能延长死亡过程的无效用治疗,例如人工辅助呼吸。预设医疗指示的概念,是建基於个人应有自主权为本身的健康护理作决定,以及可以在知情下表明个人意愿的原则。

  我必须要强调,预设医疗指示与安乐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预设医疗指示所涉及的,是病人自决的原则,容许病人在自己清醒时预先决定自己一旦精神上无能力作决定时所希望接受的治疗形式。安乐死则涉及第三者作出现时香港法律不容许的蓄意谋杀、误杀、或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他人自杀或进行自杀企图。根据香港医务委员会现行《专业守则》,安乐死是指「直接并有意地使一个人死去,作为提供的医疗护理的一部分」。安乐死既不符合医学道德,在香港亦不合法。因此在香港,任何人均不应在预设医疗指示中作出安乐死的指示,而即使该人明文要求安乐死,医疗人员亦绝对不应按该人的指示执行此非法行为,而任何人涉及安乐死都会涉嫌干犯上述罪行。

  现就问题的各部分答覆如下:

(一)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於二○○二年根据《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发出《对维持末期病人生命治疗的指引》(《指引》),协助前线医生、护士以及其他照顾末期病人的医护人员就维持末期病人生命治疗作出决定。医管局的医护人员一直根据《指引》,按末期病人病情的发展不断与病人及其家属保持沟通。当医生认为停止或撤去维持生命程序是属於病人的最佳利益时,在可行的情况下会让病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充分参与作出决定。根据医管局提供的资料,直至现时在医管局辖下的医院中并未有病人在接受治疗或护理期间向医护人员出示预设医疗指示,亦未有病人主动要求订立预设医疗指示。

(二) 当局认同法律改革委员会在二○○六年八月发表的《医疗上的代作决定及预设医疗指示》报告书的看法,由於香港市民对预设医疗指示的概念仍相当陌生,现时并未适宜就预设医疗指示以任何立法形式推行。考虑到报告书建议以非立法方式推广预设医疗指示这个概念,我们计划联同徖生署及医管局,就推广预设医疗指示这个概念,在本年内谘询医护专业界别(包括香港医务委员会)、法律专业界别、病人组织,以及为病人提供医护及有关服务的非政府组织等,并会制备有关预设医疗指示的资料,透过这些团体和机构向市民发放。市民将可在医院、护理机构等地方索取有关资讯。我们亦会谘询医护和法律专业界别,是否需要为医护人员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订立和处理预设医疗指示的指引。有关工作将由现时食物及徖生局内的人手推行,我们现时并未就所需的资源进行估算。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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