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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公屋轮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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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八日)立法会会议上王国兴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有团体向本人反映,市民现时申请及轮候入住公共租住屋恏(公屋)遇到不少困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非长者一人申请者获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编配的公屋单位数目;

(二)按申请者所属年龄组别(18至29岁、30至39岁、40至49岁、50至59岁、60岁或以上)分别列出过去三年每年年底及目前,公屋轮候册上的申请者数目,以及当中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数目;

(三)按申请者的教育程度(小学、初中、高中及预科、大专、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以上)分别列出过去三年每年年底及目前,公屋轮候册上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数目;

(四)按轮候时间(1年以下、1至2年、2年以上至3年、3年以上)分别列出过去三年每年及今年上半年,非长者一人申请者获编配的公屋单位数目;

(五)过去三年,房委会每年收回的单身人士公屋单位数目;

(六)过去三年,每年分别动工及落成的单身人士公屋单位数目;未来五年,房委会每年将会提供的单身人士公屋单位数目;

(七)过去三年,每年公屋轮候册上的单身申请者转为以一般家庭申请的个案数目;及

(八)房委会根据什么理据厘定申请者在非长者一人申请者计分制下所获的分数的准则?

答覆:

主席: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在二○○五年九月引入「非长者一人申请者配额及计分制」(「配额及计分制」),重订配屋的优先次序,以理顺编配公屋予非长者一人申请者。引入该配额及计分制,旨在解决非长者个人独自申请公屋人数激增的问题;这个问题倘不遏止,会大大削弱房委会提供资助房屋予更有需要家庭的能力。正如公屋轮候册上的其他申请者,非长者一人申请者亦可透过「特快公屋编配计划」申请公屋;而有迫切住屋需要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也可经由社会福利署推荐申请「体恤安置」。

  我现就问题的八个部分答覆如下:

(一)过去三年,在「配额及计分制」下编配予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公屋单位,分别为二○○六/○七年度的1,323个、二○○七/○八年度的1,593个,以及二○○定八/○九年度的1,991个。除此以外,过去三年每年有一千多名非长者一人申请者透过「特快公屋编配计划」及「体恤安置」获配公屋。所以,过去三年每年总共有接近3,000名非长者一人申请者获配公屋。

(二)过去三年及目前整体公屋轮候册申请者及当中「配额及计分制」申请者的年龄分布,请见附件表一。

(三)根据公屋轮候册申请人统计调查的结果,过去三年,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教育程度分布,请见附件表二。

(四)按轮候时间划分,过去三年及目前「配额及计分制」申请者由申请至获编配公屋的个案数字,请见附件表三。
 
(五)及(六)现时兴建的公屋单位面积最小的是「一至二人」类型单位。房委会现时没有兴建特定为单身人士而设的公屋单位。再者,除过往的「长者住屋」单位(现已没有兴建)外,房委会现时回收的公屋单位面积最小的是「一至二人」类型单位。因此,我们未能提供现问题所要求房委会每年兴建及收回的「单身人士公屋单位」的数据。我们会按编配标准,编配有关回收单位予人数合适的申请人/家庭。我们现提供过去三年编配予一人家庭的单位数字,以供参考。在二○○六/○七年度,编配予一人家庭的单位,占单位编配总数的27%,二○○七/○八年度为27%,二○○○○八/○九年度为23%。

(七)过去三年,由一人申请者转为家庭申请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二○○六/○七年度的5,400宗、二○○七/○八年度的3,200宗,以及二○○八/○九年度的3,700宗。

(八)「配额及计分制」申请者获配公屋的相对优先次序,是按照其所获得的分数高低而定。申请者的分数,取决於申请者递交公屋申请时的年龄、是否公屋居民,以及已轮候的时间。递交申请时每年长一岁,便可获3分。由於公屋居民方面正受惠於房屋资助,会被扣减30分。另外,申请者在轮候册上多等一个月,可多得1分。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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