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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社福机构服务单位的防疫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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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潘佩妤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了加强清洁及预防人类猪型流行性感冒,社会福利署早前向逾3,000个社会福利服务单位(社福单位)发放额外资源,每个社福单位获发物资或3,000元以购买清洁和消毒物品。然而有团体指出,非政府资助的社福单位没有受惠,而且发放的金额亦不足以支付购买足够的防疫装备的开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不会考虑发放防疫物资给非政府资助的社福单位、私营安老院舍及已参加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舍,并协助这些机构进行防疫及清洁工作;如不会考虑,原因为何;

(二)政府将如何监察社福单位如何运用额外物资及资助,使每位服务使用者可获得适当的防疫保护;及

(三)对於有大量服务使用者的社福单位,当局会不会进一步提供额外的物资及资助它们购买足够的防疫装备(包括清洁及消毒物品),以及会不会协助该等社福单位采购相关的防疫装备(例如红外线体温计)?
 
答覆:

主席:

(一)社会福利署(社署)在本年五月及六月,已向不同种类的非津助福利单位先后发放防疫物资,包括清洁和消毒用品、红外线探热枪及外科口罩等,以协助这些单位进行清洁工作,并加强防疫措施,预防人类猪型流感。该等单位包括57间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自负盈亏院舍或其服务单位、51间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及576间私营安老院舍,其中129间为参与「改善买位计划」的安老院舍。

(二)社署已於本年五月及六月,先后两次发放额外拨款予其津助的非政府机构。机构可按本身情况,购买合适的清洁和消毒物品。受资助非政府福利机构须向社署呈交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交代如何使用额外拨款。社署在进行评估探访及实地评估时,亦会评估服务单位是否符合服务质素标准,包括服务单位有否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以确保职员和服务使用者处身於安全环境。如机构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机构须作出解释和更正。

  社署亦透过为津助及非津助单位举办简介会、讲座或训练坊,加强他们的防疫意识和协助他们推行防疫措施。社署人员亦定期巡查受牌照监管的院舍/中心。

(三)在发放防疫物资时,社署已因应有关单位的规模,调整物资的数量。

  因应人类猪型流感的疫情,当局将於二○○九年七月十日征求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额外拨款3亿元,用以推行加强措施进一步改善环境徖生。在这笔款项中,社署会获拨款9,500万元,为约1,800个受资助福利服务单位提供额外资源,用以聘用洁净服务承办商或聘请兼职或临时工人,加强整体清洁服务和改善环境徖生。

  当局会留意疫情的发展,检讨为社福机构服务单位提供额外支援的需要。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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