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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第二季批出十二份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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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七月七日)公布,该署於二○○九年第二季发出十二份预售楼花同意书,其中,八份为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四份为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此外,该署亦於第二季发出两份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
  
  该八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涉及不同地区共2,454个住宅单位,其中,两个位於九龙及一个位於荃湾的项目共涉及251个单位,预计於本年十月至十二月落成。此外,四个位於九龙及一个位於荃湾的项目,则共涉及2,203个单位,预计於二○一○年五月至十一月落成。而该两份转让同意书则涉及500个位於九龙及2,096个位於将军澳的住宅单位。
 
  截至二○○九年六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有15份,而有待核准的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则有一份。

  该15宗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8,301个单位,其中三宗申请涉及94个单位,预计於本年落成。十宗申请涉及7,162个单位,预计於二○一○年落成,而另外两宗则涉及1,045个单位,预计於二○一一年落成。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六月底有待核准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2147 5475),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09年7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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