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将辩论正视七一游行市民的诉求
*****************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于本星期三(七月八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正视七一游行市民的诉求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涂谨申议员提出,内容为∶「预期本年7月1日,将会有大批市民参加游行,表达对政府没有诚意落实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双普选和各项施政失误的不满,这些失误包括没有设立有效的制度监管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失业率长期高企等,本会促请政府正视参与游行市民的诉求。」

  刘慧卿议员及余若薇议员将分别就涂谨申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议员又会辩论另一项有关协助本地企业发展品牌及产品开发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林大辉议员动议,内容为:「鉴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从事原件制造加工业务的本港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正面对竞争力减弱、发展空间收窄的问题;现加上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欧美经济放缓,购买力下降,本港企业的出口生意如雪上加霜,经营越加困难;为落实‘撑企业,保就业’的目标,本会促请政府积极协助本港企业发展品牌及产品开发的业务,以增加其产品和服务的独特性,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开拓多元化的市场,同时保障本地就业机会,有关措施包括:

  (一) 支持品牌和设计研究项目,为业界发展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提供技术及资讯支援,以及设置一个高层次的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倡议、研究、制订和推进香港品牌的整体发展策略,并统筹和协调本港各界(特别是工商界)的品牌相关活动;

  (二) 有系统地建立推广本地品牌的平台,例如将工业大厦发展为品牌产品的展销中心、在出入境口岸设立展销香港品牌产品的特色区域,以拓展商机,促进就业;

  (三) 为香港品牌拓展内地市场提供实质支援,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贸易及投资便利化措施中有关商品检验、品牌等领域的合作,以开拓内地市场的商机;及

  (四) 积极与内地政府商讨,尽快加强保护港商的品牌、商标、外观设计及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并且推出便利化措施,例如借鉴海外的做法,研究商标‘一注两用’的可行性,建立中港商标注册的互相认可机制;以及给予驰名商标和品牌特别保护等。」

  方刚议员将就林大辉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刘健仪议员亦会动议一项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内容为:「本会现即休会待续,以就下述两个事项进行辩论:

  (一) 陈淑庄议员提出有关树木管理政策的检讨工作及报告事宜;及

  (二) 黄国健议员提出有关领汇持续加租以及辖下停车场更换服务合约时大幅裁减员工的事宜。」

  政府议案方面,财政司司长将根据《公共财政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该决议案是议决设立一个由财政司司长或获财政司司长指示或授权的其他公职人员管理的“债券基金”。何俊仁议员、涂谨申议员及甘乃威议员将分别就财政司司长的决议案动议修正案。

  财政司司长亦将根据《借款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授权政府为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29条提出和通过的决议所设立的债券基金的目的,不时向任何人借入总额不超过$1000亿的款项或等值款项,该总额是根据本段作出的所有借款在任何时间未清偿本金的最高限额。

  此外,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将根据《种族歧视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把2009年5月13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9年食物业(修订)规例》,在第1条中,废除“2009年8月1日”而代以“2010年8月1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自2009年7月17日起,将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凭借《娱乐特别效果条例》(第560章)得以行使的职能移转给创意香港总监,而为使本项移转能切实施行,修订该条例第3条,废除“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而代以“创意香港总监”。

  法案方面,《仲裁条例草案》、《公职人员薪酬调整条例草案》、《200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最低工资条例草案》及《2009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此外,《2009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将会恢复进行,有关的法案若获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在会议上,人力事务委员会主席李凤英议员;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吴霭仪议员;民政事务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政制事务委员会主席谭耀宗议员;财经事务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发展事务委员会主席刘皇发议员;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及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余若薇议员将分别提交有关事务委员会2008-2009年度报告,并向大会发言。

  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语音广播”系统,即场收听会议。



2009年7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1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