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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谘询委员会(交谘会)今日(六月三十日)举行会议,讨论政府就进一步打击酒后驾驶提出的法例修订建议。
交谘会在本年三月曾讨论打击酒后驾驶措施,委员同意循三方面手,包括完善现行法例、加强执法及加强宣传教育。
交谘会主席郑若骅表示:「随机呼气测试自二○○九年二月九日实施以来,已产生很大的阻吓作用,我们为此感到鼓舞。」
她说:「本年二月开始实行随机呼气测试之后,酒后驾驶个案与涉及酒后驾驶的交通意外的数字分别下降百分之三十七及百分之六十五。我们希望此措施可从根本上改变驾驶文化。」
交谘会认同政府考虑按血液酒精浓度,引入不同程度罚则。
郑若骅说:「政府建议引入三级制,司机体内验出酒精浓度越高,停牌期便越长。根据一些研究结果显示,酒后驾驶的司机涉及车祸的风险远较没有喝酒的司机的风险高,而车祸的风险会随血液酒精浓度增加
升。」
她又补充说:「我们同意延长停牌期将可产生更大的阻吓作用。各个程度的最短停牌期应该按超标的血液酒精浓度而增加。」
交谘会支持引入「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的概念,而政府建议有关刑罚介乎於危险驾驶和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
郑若骅说:「交谘会认同严重的交通意外对伤者及其家人会带来极大的伤害,我们亦理解在其他国家例如澳洲也有类似的条文。」
交谘会亦支持政府建议,若血液内酒精浓度超过法定限度三倍(法定限度为每100毫升血液内含50毫克酒精),在所有危险驾驶的刑罚中,应该是一项加重刑罚的因素。
郑若骅说:「在以上范畴订明具体的罚则后,应可更有效地反映意外的严重性和涉案司机的责任。」
交谘会认为除了收紧法例及加强执法外,政府亦应该在宣传及教育方面继续加强力度,因为这是培养良好驾驶行为的基本之道。
政府会就建议谘询各持份者。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会於七月十七日讨论这些建议。
完
2009年6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2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