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劳工处加强就业计划
*********

  劳工处将由今日(六月二十九日)起实施「中年就业计划」及「就业展才能计划」的加强措施,提高雇主聘用中年失业人士及残疾人士可申请的津贴额及延长发放津贴的期限。

  政府已拨款加强劳工处的就业计划;其中六千零六十万元及一千一百八十万元将分别用於加强「中年就业计划」及「就业展才能计划」,预计未来两?将有八千名中年求职人士及八百名残疾人士受惠。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推行有关加强措施旨在鼓励更多雇主为中年求职人士及残疾人士提供工作机会。

  在加强后的「中年就业计划」下,如雇主聘用合资格的中年求职人士担任全职长工,并提供在职培训,雇主可申请的培训津贴将由每名雇员每月一千五百元增至每月二千元,而发放津贴的期限可由三个月延长至最多六个月。

  而在加强后的「就业展才能计划」下,合资格雇主所获发的津贴金额将由相当於每名残疾雇员每月工资的一半提高至每月工资的三分之二,上限亦由每月三千元增加至每月四千元。如雇主为残疾雇员提供全面的培训及支援,发放津贴的期限可由三个月延长至最多六个月。

  「中年就业计划」旨在以财政诱因,鼓励雇主聘用年满四十岁或以上,及失业不少於一个月的中年求职人士,并为他们提供在职培训。而「就业展才能计划」则?残疾人士提供职前培训及试工机会,以加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如需进一步申请资料,请浏览劳工处「互动就业服务」网站: http://www.jobs.gov.hk /「互动展能就业服务」网站: http://www.jobs.gov.hk/isps,或致电中年就业计划办事处(2150 6398)/就业展才能计划办事处(2953 0651)查询。



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