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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事基金开始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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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宣布,用以资助团体在未来三年筹办文化、艺术和体育盛事的盛事基金,由七月一日开始接受第一轮申请。

  财政司司长在2009-10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预留了一亿元,在未来三年协助本地非牟利机构在香港筹办更多具吸引力的文化、艺术和体育盛事,推动香港成为「亚洲盛事之都」。盛事基金的设立就是要落实这项财政预算案措施。
 
  政府已成立评审委员会,就基金的管理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委员会由林健锋担任主席,成员包括五位分别来自旅游、文化、艺术、体育和活动管理界别的人士,以及民政事务局、政府新闻处和旅游事务署的代表。委员会将负责评审申请、监察获资助项目的进度及评核项目的成效。

  在评审申请时,委员会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项目带来的经济、公关,以及其他效益;项目的规模;申请机构的能力及过往表现;建议的可行性和预算是否合理等。

  旅游事务署发言人说:「我们希望本地的非牟利机构会利用这基金,在未来三年发展或引入更多文化、艺术和体育盛事。举办盛事不但为香港增添姿彩和活力,而且可让访港旅客有更丰富的旅游体验,巩固香港作为『亚洲盛事之都』的地位。」

  基金申请截止时间为七月三十一日中午十二时,详情(包括申请表、申请指引及常见问题)载於旅游事务署网页(www.tourism.gov.hk)。如需进一步资料,可向盛事基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查询,地址是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中区政府合署东座2楼265室(电话:2810 2500;传真:2121 8791;电邮:mefsecretariat@cedb.gov.hk)。



2009年6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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