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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秀兰议员的提问的答覆:
问题:
综合报章报道,因警方事前错误估计参与二○○三年「七一大游行」的人数,集会当日未有派出足够警力协助市民参加和平集会;而今年的「六四烛光集会」,同样因为警方低估集会人数,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前往参加集会的市民被警员劝谕离开。此外,在多次公众游行及集会后,警方与民间团体公布的参加人数均有显著差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公众集会或游行举行前,当局如何估计应派出多少警务人员维持秩序,中央政策组及行政会议有什么角色;当实际参加的人数远超过预期时,当局有什么机制立即增拨人手协助维持秩序,以及在场的警务人员是否受命劝谕市民不要参加该次游行或集会以减少集会人数;若他们受命作出劝谕,是由哪个职级的警务人员决定发出命令;
(二) 在公众集会或游行举行当日,警方会否进行高空摄录,以及使用地铁站内的摄录系统即时评估参加人数,并由有关当局马上作出适切的交通措施,例如增加地铁班次,以便市民参与;或通知巴士公司更改路线,以免游行队伍与巴士共用路面;或开放更多行车线,让游行队伍有足够空间前进;及
(三) 警方用什么方法计算集会及游行的参与人数;以及统计结果在公布前由哪个职级的警务人员最后核实?
答覆:
主席:
(一) 警方尊重市民举办及参与游行或集会的权利,并会与有关活动的主办者保持紧密联系,尽力协助游行或集会顺利进行,以确保公众秩序及其他公众人士的安全不受影响。警方处理游行和集会等公众活动时,会参考主办者所提供的资料,以及过往处理同类活动的经验,评估为维持公众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所需措施及相应人手。中央政策组及行政会议并没有参与警方这方面的工作。此外,警方亦会因应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例如参加人数高於预期等,制定应变方案,以确保相关公众活动能和平及有秩序地进行。
倘若参与游行或集会的人数高於预期人数,警方会视乎情况,实施相应的人群管理措施,例如交通改道、特别人流措施,以及安排市民经不同路线进入会场或前往游行起点,并且调配额外人手协助有关工作。警方亦会按特别情况与主办单位协调,例如建议主办者使用场地附近的地方,以容纳参加活动的人士等。警方的主要职责,在於确保公众秩序和公众安全,处方或负责的警务人员对个别集会或游行,不持立场,更不会劝谕市民不出席这些集会或游行。
(二) 视乎情况需要,警方会借助港铁站内的闭路电视系统、运输署为监察交通状况所安装的闭路电视系统,以及警方因应人群管理工作需要而装设的临时闭路电视系统,评估参与游行或集会的人流及公共秩序情况,以便实施相应的人群管理措施及调配人手。现时警方并没有就这方面的工作进行高空摄录。
当举行大型公众集会或游行时,警方会就交通安排与运输署保持密切联系。运输署的紧急事故交通协调中心会监察场地附近的交通及运输状况,以便在有需要时,协调警方等相关部门及机构实施相应的交通及公共运输服务应变措施,例如实施临时封路、更改巴士及小巴路线,以便市民参与有关活动和为活动提供空间;以及指示巴士及港铁公司增加班次及更改巴士站位置等,尽快疏导参与活动的人潮等。
(三) 警方会在公众集会及游行期间,评估参与活动人数,以便实施适当的人群管理措施,和交通及公共运输服务应变措施,并且灵活调配人手,从而确保维持公众秩序和保障市民的安全。
大型公众集会举行期间,警方会在不同地点观察。一般来说,警方会按集会场地每平方米可容纳的估计人数,估算参与活动的人数。至於游行方面,警方会沿游行路线设置观察点,在各观察点会估算经过的人流,并参照游行活动所需时间,从而估计活动中经过各观察点的人数。按一般安排,该项人群管理行动的最高级警务人员会负责覆检参与活动总人数。
完
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