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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新制木家具的甲醛含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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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凤英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新制木家具及产品所释放的甲醛及其他类别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包括增加患上癌病的机会,但现行法例没有就新制木家具及产品的甲醛含量及释放量订明许可水平,市民和制造/装嵌家具的工人因而未受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长时间吸入高浓度甲醛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若有,评估的结果为何;

(二)会否规管家居用品(特别是新制木家具)的甲醛含量及释放量;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会否规管甲醛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高含量或高释放量的新制木家具及产品输入香港;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会否规定出售新制木家具及产品时须附有有关的甲醛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说明,让市民和制造/装嵌家具的工人留意有关的风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会否制订有关的制造/装嵌新制木家具的工作安全指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甲醛是一种无色气体,浓度高时有刺鼻的气味。据美国环保局的资料显示,人类暴露在超过百万分之零点一的甲醛下有机会引起眼睛,鼻及喉咙不适及呼吸困难。长时间接触甲醛可诱发过敏甚至哮喘。高浓度的甲醛会可能引致癌症。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或简称VOC)包含各种容易在室温下逸发的有机化合物。在一般的室内环境中,有着100种以上的VOC,其中包括甲醛。这些VOC,可由多种不同源头释放出来,如建造物料、家惋、化妆品、清洁剂、杀虫剂及二手烟等,但并不是所有VOC都会影响人类健康。学术界对一些毒性较强的VOC如苯、甲醛等,有较多的研究,而就一般VOC来说,长期接触可引致眼睛、鼻子和喉咙不适,甚至头痛、晕眩等,有些VOC亦会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及可能引致癌症。

(二)和(三)为了解木制家惋等家居用品会否构成室内空气污染的其中一个来源,我们已委托顾问公司研究和搜集外地就有关排放标准或指引,以及符合这些标准或指引的材料在本地市场供应情况等资料。我们会就顾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各项可行方案,研究适当的措施防止释出超量甲醛及VOC的新木制家惋或木制品流入本港。

  在规管VOC方面,由於它们也是产生大气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份,我们已於二○○七年四月一日起分阶段实施《空气污染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规例》,以规管含VOC的产品,如建筑漆料、印墨和一些消费品(即空气清新剂、喷发胶、多用途润滑剂、地蜡清除剂、除虫剂和喷雾驱虫剂)的VOC含量。我们也於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刊登宪报修订有关规例,把汽车修补漆料、船只及游客船只漆料、黏合剂和密封剂加入管制。

(四)我们理解在新木制家惋或木制品上标示产品的甲醛和VOC的含量可有助提高使用者留意有关的风险。前述顾问公司会详细考虑各项可行方案,提出最具成效的建议。我们会在收到顾问公司的建议,研究合适和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公众暴露於室内甲醛和VOC的风险。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东主有责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确保其在工业经营中雇用的工人健康及工作安全,其中包括为工人提供所需的资料、指导、训练及监督。因此,按现行规定,若组装家惋的工人在进行有关工序时可能暴露於木制家惋或木制品所释出的甲醛及VOC,其雇主有责任向他们提供相关的风险资料,以保障他们工作时的安全及健康。

(五)为保障工人避免吸入工作间空气杂质,包括甲醛及VOC,劳工处已编写多份刊物,提醒雇主应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例如「工作间空气杂质」小册子介绍有关不同工作场所中空气杂质的源头、其对健康构成的危害,以及雇主应如何透过风险评估、实施各种合适的控制措施和采用个人防护装备,保障工人健康。这小册子亦有提出家具可释出VOC和建议相关的控制措施,可为从事制造及组装家惋的雇主及工人,提供实用工作指引,例如采用危害较低的物料及使用通风系统以减低危险。

  此外,从事制造及组装家惋的雇主雇员亦可参考劳工处出版的其他相关刊物,如《控制工作地点空气杂质(化学品)的工作守则》、《保护工人健康丛书 - 管制工场内的有毒物质》、《工作间的空气监测》,及《通风及通风系统保养指南》等,以进一步了解有关甲醛及其他有机化合物的徖生标准、风险评估方法,及相关的控制措施。



2009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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