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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就涂谨申议员对《2009年纪律部队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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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涂谨申议员对《2009年纪律部队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正如我在恢复二读辩论发言时指出,政府反对涂谨申议员这项修正案。

  反对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公积金计划公务员一向是根据雇佣合约获发退休福利。合约由有关公务员的聘书、《服务条件说明书》、公务员事务规例及通告(包括一份二○○三年载有公积金计划详细条款的公务员事务局通告)等组成。公积金计划公务员在违纪情况下可被扣减退休福利的规定,亦在合约条款下订明。公务员公积金计划以合约方式提供,不是以立法方式提供,以合约方式提供的方式是当局在二○○三年推出有关计划前,经过两年多时间广泛谘询各有关方面的结果。当时的谘询对象包括职方、部门/职系管方、公务员谘询组织、雇主联合会、人力资源专业组织、公众和立法会议员等。公务员公积金计划的详细条款,包括扣减政府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的条款,都是以合约形式提供,这是各有关方面的共识。以合约形式订明政府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的扣减上限,所以亦是最合适及最符合该共识的做法。我相信职方同意这次政府以合约形式写出扣减上限最高厘定为25%,亦是基於当时的这个共识。今次的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并非以立法补充公积金计划下的合约条款,我们的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处理现时在各个纪律条例及规例未能涵盖公积金计划公务员如果行为不当或干犯刑事罪行而需要施加纪律惩罚的情况。

  在提交条例草案前,我们亦曾广泛谘询职方及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的意见。法案委员会亦曾再次邀请公务员团体发表意见。绝大部分的职方代表对目前以合约方式提供有关扣减条款,并无异议。

  主席,或者我可以再重覆刚才在恢后二读辩论时作出的承诺,即日后政府如认为有需要考虑修订扣减政府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的上限,必会透过既定的员工谘询机制谘询职方,并征询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及在充分考虑收集到的所有意见之后才作决定。

  涂议员的修正案并未得到法案委员会的全体委员的支持。主席,我恳请各位议员否决涂议员这项修正案。

  多谢。



2009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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