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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公众电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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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政府在公共图书馆、社区中心及社区会堂设置电脑供公众人士浏览互联网,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设有多少台作此用途的电脑;

(二)过去三年,该等电脑的使用情况,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区内每一场地的该类设施的每年使用率;及

(三)鉴於现时有不少经济拮据但没有申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低收入家庭未有在家使用互联网接驳服务,政府会否考虑推出新的行政措施(例如增加上述设施的数目、延长该等设施的开放时间,以及给予有关家庭的成员优先使用该等设施的权利)以协助他们;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石礼谦议员的提问,我的答覆如下:

(一)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66间公共图书馆总共提供超过1 600台可上网的电脑给市民使用。民政事务总署亦在全港18个民政事务处的谘询服务中心设立了共33个电子服务站,给到访的市民浏览政府网站及其他网站的资讯、收发电子邮件,以及使用电子化的公共服务。至於社区会堂/社区中心,目前并没有设置给市民使用的电脑设施。

(二)各图书馆所提供的电脑数目,以及过去三年这些电脑的使用人次等资料,载於附件一。至於民政事务总署谘询服务中心电子服务站的安装工程,已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完成。在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五月,使用电子服务站的人次共超过30 000。

(三)公共图书馆设置该等电脑设施,主要是供市民和学生搜寻和浏览互联网上的资讯、使用多媒体资料、或阅览由图书馆提供的电子书和线上资料库。公共图书馆在过去三年共增设超过300台可上网的电脑给市民使用。由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33间主要和分区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已延长至每星期71小时,让市民有更多时间使用馆内的电脑设施和资源。

  除了在公共图书馆提供电脑设施以外,我们还推出其他措施,让低收入家庭及其他有需要的社群使用电脑及/或上网服务。主要措施包括:

* 由二零零八年年初开始,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逐步在各区不同政府场地安装Wi-Fi无线上网设施。这些场地包括公共图书馆、谘询服务中心、体育中心、文化和康乐中心、熟食市场和熟食中心、就业中心、社区会堂、大型公园和政府部门联用大楼。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我们已达到预期的推行目标,在350个政府场地提供免费的Wi-Fi无线上网服务。我们会逐步在更多场地推出这项服务,以期在二零一零年三月底前,使场地总数增至约380个。

* 香港房屋委员会把辖下公共屋恏的设施开放予服务供应商使用,以便服务供应商在屋恏的公共地方为租户提供免费的Wi-Fi无线上网服务。现时约有150个公共屋恏设有此项服务;

* 为照顾有需要的中、小学生,教育局联同环境保护署於二零零九年二月推行「电脑循环再用计划」。在此计划下,凡正接受学校书簿津贴计划资助或其家庭正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学生均可於计划期内申请。受惠的学生可获得一部循环再用的电脑,并获提供一年免费互联网服务;

* 教育局亦每年向全港中、小学发放经常性津贴,协助学校在课余时开放学校电脑室及设施,让有需要的学生在下课后能继续使用;以及

*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拨款1,440万元,用以资助推行「地区数码中心试点计划」,旨在为低收入家庭儿童和区内其他有需要人士提供电脑软硬件、上网服务、训练及应用内容。根据这项计划,市民可在地区数码中心内使用免费上网设施。计划还设立手提电脑库,提供可免费无线上网的手提电脑。我们预计,到了二零零九年年中,会有14个中心提供有关服务,该试点计划稍后并会扩展至更多中心。

  我们会定期检视有关措施的成效,并就推出其他新措施的需要,谘询数码共融专责小组。



2009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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