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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皇发议员的提问及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答覆:
问题:
关於乡村学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乡村学校在全盛时期全港有多少所,以及当中因收生不足现已停办的有多少所;
(二) 现时仍在运作的乡村学校的数目,以及估计当中有多少所会在未来两年停办;及
(三) 已停办乡村学校的空置校舍的结构安全及维修保养由哪个政府部门负责?
回覆:
主席:
(一) 就学校注册而言,教育局没有将学校特别注册为乡村学校。所谓「乡村学校」是泛指那些位於郊外偏远地方,供邻近村民子弟就读的学校。乡村学校大多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建成,当时小学教育尚未普及。这些学校的设施与近年落成的校舍相比,这些学校是远低於现时水平。很多乡村学校只有数个课室,早年有部分采取复式教学,即是安排两个或以上级别的学生在同一个课室上课。
按以上的理解,根据教育局的纪录,1997年全港总共有103所乡村学校,至今有82所已经停办,当中因按照「统整使用率低的小学」政策停办的有39所。
(二) 现时仍在运作的乡村学校总共有21所,当中有一所将於2009年9月停办。
(三) 空置校舍的管理工作及责任按照校舍所在地点的土地业权处理。已停办乡村学校的空置校舍如座落於私人土地或仍然受土地牌照或短期租约规管,则其管理及维修保养将由相关的业权人或牌照持有人或短期租约承租人负责。而那些由政府部门接管作其他用途的空置校舍,则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及维修保养。至於那些由分区地政处接管的空置校舍,地政总署会按照一贯土地行政的安排管理有关土地。如发现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出现问题,相关的分区地政处会作出相应跟进行动。
完
2009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