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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将於明天(六月十七日)实施一项新的安排,以加强立法会大楼的保安措施,从而确保议员、职员及其他访客在旁听立法会及其委员会会议时的人身安全。
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吴文华女士表示:「於二○○九年六月十一日的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会议上,委员们同意加强立法会大楼内的保安措施,以避免上星期三(六月十日)一位公众人士用刀伤害自己的事件重演。」
由明天开始,立法会大楼公众入口(二)(遮打道旁面向皇后像广场的入口)将会设置一个保安检查站。所有公众人士如欲在立法会大楼内旁听会议,需要将所有行李和手袋存放在储物柜内,并须通过门框式金属采测器的保安检查,才可前往公众席。
吴女士说:「这是一项试验计划去提升保安措施,我们会於二○○九年七月底进行检讨。」她又补充,会在谘询使用者对有关安排的意见后,才决定是否长远实施。
当公众人士通过门框式金属探测器时,若果探测器的警报系统被启动,便需要用手提金属探测器作进一步检查。此外,公众人士应在离开大楼时取回行李和手袋。
一些违禁物品,包括枪械、枪及武器;有尖端/利边的武器及锐利物件;爆炸及易燃物品;化学及有毒物品;及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及滋扰的其他物品,都不可携带进入大楼。另外,食物及水亦不准带入大楼。
吴女士说:「由於通过保安检查需时,如欲前往立法会大楼旁听会议的公众人士,最好提早到达。」
吴女士表示:「为了方便在立法会大楼工作的记者,新的保安检查安排将不适用於持有立法会记者证的传媒代表。」她又补充,没有立法会记者证的记者可前往公共资讯部领取临时记者证,但在进入公共资讯部前,必须先出示所属公司的证件或名片,以便核实其身份。
完
2009年6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