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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六月十六日)公布,该局已向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提出下列薪酬调整方案:
(a) 冻结低层和中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薪酬;及
(b) 高层薪金级别或以上的公务员减薪5.38%,但高层薪金级别内的任何一个薪点均不应低於$48,700(即较中层薪金级别的上限$48,400多$300)。
上述向职方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考虑最近完成的薪酬趋势调查所得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经济状况、政府的财政状况、生活费用的变动、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和公务员士气后,作出的决定。
「低层和中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趋势净指标只是录得轻微的减幅。考虑到和的通胀环境、公务员的士气,以及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等因素,所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向这些公务员提出冻薪的方案。」
发言人续说:「在经考虑其他相关的因素后,不按薪酬趋势净指标提出薪酬调整方案,以往也有先例。」
「考虑到高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及其他相关因素,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向高层薪金级别或以上的公务员提出按照薪酬趋势净指标调薪(即减薪5.38%)的薪酬调整方案。」
三个薪金级别在二○○九至一○年度的薪酬趋势净指标如下:
薪金级别 薪酬趋势净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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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月薪$48,401至 $97,545) - 5.38%
中层(月薪$15,785至 $48,400) - 1.98%
低层(月薪$15,785以下) - 0.96%
根据既定的机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考虑职方对当局向他们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的回应后,就二○○九至一○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作最终决定。在不影响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最后决定的前设下,公务员薪酬如需向下调整,将会以立法方式落实执行,而相关的法例亦会在一个未来的日期生效。
完
2009年6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48分



